第四章 没有户口我是谁
洁写了一封信,表达了自己重新做人的决心。
高姐:
您好!您不会介意我这样称呼您吧?因为我如果叫您法官,觉得不太合适。叫您高阿姨,您也没那么老,还是叫您高姐比较合适,也觉得很亲切。
我非常感动,您能在百忙之中来看我。您能来看我,让我感到您对我的关心,还有政府,也没有把我遗忘,谢谢您!谢谢你们,谢谢所有关心我的人!……您给我带来的书籍,真是太重要了,我每天都在看,过得非常充实。这些书,让我知道了,只有在知识和素质上提高,我自己才会有进步。每次看到书里的那些话,就像是您在和我说话一样。过去从来没有人对我这么好过,也从来没有人这样帮助过我。……请您放心,我不会让您失望的!
信很短,但“姐姐”这一看似平常的称呼竟一时让高洁感到无所适从。但法官与罪犯,这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这种关系又意味着什么?法官对待所有的罪犯都是以法律为准绳,一视同仁,可是罪犯在自己的心中又会怎样看待审判过自己的法官呢?这些问题,也许很少会有人想过。
此前为李志伟所做的一切,无论是在提讯和开庭时的思想教育,还是后来带着街道和居委会的干部去看守所回访,应该说都在一个法官的职责范围之内。即使自己花钱给李志伟购买衣物和生活用品,也只是考虑到李志伟的身世与家境,想尽快地帮她完成改造。前前后后,高洁都始终以一个法官身份出现在李志伟的面前。可是这次,李志伟真的给高洁出了一道难题。这一声看似普通的称呼,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对法官职责的挑战——除了审判,你还能给我做些什么!
反复揣摩,高洁越发觉得这一声姐姐,是一个自幼失去家庭温暖的失足青少年对爱的渴盼,是对亲情的渴盼。于是,她回信答应了李志伟,前提是,李志伟必须好好改造,并且从此再也不犯以前的错误。
“献血”,也许是出于一种生命的无奈
2002年10月13日,李志伟刑满释放。
那天,考虑到李志伟自由之后将会回到的是一个清冷的家,不再有热热的饭菜,也不再有暖暖的床被。即使是想再听到两位老人的训斥和唠叨,对李志伟来讲也只能是奢望。高洁本来是想亲自去接李志伟的,但因事先安排好的一个案子要开庭,身为审判长的她无法请假。为此,她专门跑了一趟居委会,对既是居委会主任又是老邻居的索奶奶说:“等李志伟回来后,一定告诉他跟我联系。”高洁把自己的电话号码留在了居委会。
一个多月后,高洁见到了李志伟。几句简单的问候之后,李志伟告诉了高洁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高姐,前几天我刚好路过新世界商场,见到路边停着一辆义务献血车,就过去献了。也没别的想法,只是想,过去的二十年,我没为这个社会做过什么有益的事,连听爷爷奶奶的话都很少,这次献点血,也算是为社会做点贡献吧,心理上也算是一点补偿。”
“不对呀?你不是没有身份证吗?没有身份证,人家怎么会接受你的献血呢?”
“是。但当时我是真想献,出来后我暗下决心要重新开始生活,对工作人员说我出门时忘带了,但身份证号码可以留下,他们就同意了。”
“你哪来的身份证号码?”
“自己编的。”李志伟一边说着一边从怀里拿出了一个红色的“无偿献血证”。看着那个小红本,再看看眼前这张身体本就单薄、营养状况不好而清瘦的脸,高洁对着李志伟笑了。可一瞬间宽慰的笑容之后,在高洁的心里又感到一丝酸楚。
当她听说李志伟还没有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时,高洁安慰他:“别着急,慢慢来。我也帮你想想办法。”
说也凑巧,高洁的一位朋友开了一家餐馆,本来不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