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绝对权力下的相对腐败
如果贪污腐败有规律可循的话,“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真是一个颠扑不破的反腐败“铁律”。尽管以制约权力为己任的《行政许可法》在中国已经颁布实施,但只要行政许可的程序没有公开化、规范化,手里掌控着行政审批大权的部委司局长们就一再上演着“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的故事。
郝和平担任司长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SFDA”)医疗器械司,在全国医疗器械行业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在如此强势权力之下,有多位主管官员在2006年国家反击商业贿赂行动中沦为蠹虫。
郝和平的犯罪很不新鲜,甚至很低级,无非是“钱权交易、官商勾结。”如果仅仅按照犯罪数额,郝和平的受贿简直更是小菜一碟。他们两口子全部加起来的受贿总数不超过100万元,却得到了总数20年的徒刑。按照这个数额,我们只能说拥有绝对权力的郝和平,腐败的数额还是相对比较少的。可以这样说,郝和平作为腐败贪官,相对而言不那么令人痛恨,却绝对令人惋惜。
58岁的郝和平作为2006年涉嫌商业受贿的政府官员,他的落马不仅仅是为“59岁现象”作了一个新的证明,更多意义上是揭开了医疗器械市场潜规则。
算一笔账,富豪官员受贿令人费解
短短半年时间,同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大员的郝和平和注册司司长曹文庄接连倒台,这两位手里掌控审批大权的“技术官僚”和“精英官僚”,一下子演变为“腐败官僚”。
很多北京司机都知道,西直门桥是北京最难走的桥之一,开车过桥就像进入迷宫一样。尽管地形复杂,但是很多制药企业或者医疗单位依然能很熟练地在此上桥、下桥、钻洞、绕弯,直到进入他们想要到达的地方,因为能决定他们生死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在这里。
2005年6月原局长郑筱萸被免去局长职务之后10多天,药监局再爆新闻,2005年7月8日,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刑拘。半年之后的2006年1月12日,药品注册司司长、中国药学会秘书长曹文庄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带走。药监局高官连番出事,外界至今议论未息。在听说郝和平和曹文庄出事后,很多人感到“非常震惊和惋惜”。
2005年7月8日下班后,已回到家中的郝和平接到药检局一位领导电话,称有紧急工作要协商,要求郝马上赶往单位。由于最近几年食品药品方面突发事件较多,各分管机构负责人在家中被突然叫到单位是家常便饭,所以郝和平很快回到单位。但在郝和平的办公室内,等待他的却是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当场检察官宣布郝和平因涉嫌受贿被正式刑事拘留。
郝和平在毫无防范的情况下,被检察院从单位带走的。按照常规,检察院不会轻易对司局级以上高级官员实施刑事拘留,之所以未经“双规”程序直接被刑事拘留,是因为检方掌握了充足的证据,而且这些证据已十拿九稳。
药检局官方网站的资料显示,医疗器械司的职责包括:起草有关国家标准,拟订和修订医疗器械、卫生材料产品的行业标准、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和监督管理;负责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的管理;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认可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基地、检测机构、质量管理规范评审机构的资格;负责医疗器械审评专家库的管理;负责对医疗器械注册和质量相关问题的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等。
在药检局,郝和平是一位“极为平易近人”的司长。58岁的郝和平1948年10月7日生于云南省昆明市,1974年毕业于昆明工业学院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同年到国家卫生器械局工作,1980年起在国家医药管理局工作。自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