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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富警察”的错位人生
    2005年4月29日,被戏称为中国“第一大款警察”的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原内保分局局长林福久在职期间受贿所得的赃物,在鞍山市产权交易中心首次公开拍卖。这是继辽宁“慕马大案”后,第二次大规模公开拍卖贪官所得赃物。

    当日,可容纳200人的拍卖会场座无虚席。经过4个多小时的竞拍,赃物中的大量玉器、瓷器、首饰、手表等物品被拍出,两件象牙摆件分别以154000元和140000元的价格被拍走,成为本次拍卖会最大的“标王”。拍卖会现场还有一名老外,看好了拍卖品中的一件玉坠,这件起拍价为3200元的玉坠最后被其以7000元拍得。

    尽管4月20日鞍山恒托拍卖行贴出的公告中显示,这次是公开拍卖,但拍卖行的一些做法却表明了这次拍卖的“特殊”——没有号牌的人不允许进入拍卖现场,现场不允许记者拍照,也不允许记者采访。

    另外,展示现场也是“戒备森严”,门前有五名保安把守,展厅内还有工作人员来回巡视,记者必须将相机留在门外才能走进展厅。由于展厅外的拍卖公告上,主办方将拍品来源解释为“一批国有资产”,很多竞拍者根本不知道这就是“首富警察”曾收受的贿赂。

    据拍卖行的一位负责人讲,当日拍卖的成交情况,和预计差不多。对于流拍物品,该负责人表示,将会降价再次进行拍卖,包括书画、书籍、宣纸、家具等,其中,书画里还有林福久自己的作品。所有拍卖收入全部上缴国库。

    据了解,当天的竞拍者,相当多的是来看林福久赃物的。他们更想亲眼看看这个“大款警察”究竟贪到了什么地步。一位竞拍者对记者说:“象牙、字画、金饭碗……这些在平常人家罕见的东西,对林福久却是‘平常’之物,他为什么能这么‘牛’,还不是他滥用了手中的权力!”“拍卖林福久的赃物,大快人心!贪官肯定没有好下场!”拍卖会结束后,向场外走去的人群中,不时传出这样的话语……

    那么,背负着受贿罪、贪污罪、重婚罪三重罪名而走向刑场的林福久究竟是通过怎样的手段来聚敛赃款赃物,进而拥有5800多万元资产成为“首富警察”的呢?

    1950年4月,林福久出生在滨海城市大屯镇。家境的贫寒和家庭的教育,使他产生了摆脱贫困和出人头地的强烈愿望。林福久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他在家中最小。家庭的宠爱,又使他养成了我行我素,粗暴野蛮的性格。

    上小学时,林福久全家迁入鞍山市。这时的林福久常因没有钱买零食吃而不满。于是,聪明伶俐的他放学后就到电影院门前摆起了地摊,靠出租小人书赚取零用钱。小小的甜头,使童年的林福久感到了“自立自强”的满足。提起这段经历,林福久至今还十分感慨。这也许是他后来疯狂敛财的原始动力。

    1968年4月,林福久入伍到某部医院。为了实现他的抱负,林福久积极学习,努力工作,很快就入党提干。1982年,提干8年仍然是副连职干部的林福久感到在部队难以发展,于是便转业回到了地方。

    一家人曾为林福久的工作安排出谋划策。大哥建议他学医,并为他安排好了进修的医院。而追求名利的林福久,却立志要在官场上混出点名堂。于是,他转业到市检察院调研室工作。“地位,我要争取比别人高;钱,我也要争取比别人多”,这成为林福久的人生坐标。带着这样的念头林福久在官场和商场双管齐下,很快就拥有了权力和金钱这两种资本。由于能写会画,善于表现自己的才能,林福久多次立功受奖,职位也逐步升迁。从调研室副主任到批捕处副处长,1993年4月林福久当上了税务检查处处长。

    全家人曾为林福久的进步感到骄傲,然而,谁也不会想到,这正是林福久走向毁灭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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