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但回国也不那么美妙啊,三十五六的人了,又是女的,没混个美国学历,回国有谁要?连A大都回不去了,她走的时候就办了辞职,不辞不让办护照,现在想去A大,就不是“回”的问题,而是“进”的问题。
听A大的同事说,现在A大引进海归,首先就要看你有没有博士学位,还要看你有没有科研经费,最好你能带点科研经费到A大去,或者你是美国名校的博士毕业,否则根本不接受。
她对同事感叹:“早知道是这样,我就不出国了,像我这样的,要在美国混个名校的博士学位,这辈子都不用想了。不出国至少还在A大有个教席,出了国连A大都进不去了。”
同事说:“算了,你别后悔了。像我们这样没出国的,想待在A大,一样得有博士学位,不然的话,今天搞聘任,明天搞聘任,指不定哪天就把你给聘掉了,紧张得很,也不是人过的日子。”
国内的退路没有了,她更恐慌了,完全没了以前在国内时的那股豪情,那时担心的只是感情问题,怕他不爱她,但如果真到了那一步,她也不会垮掉,无非就是吹掉或者离婚。
现在好像已经不再是感情问题,而是活命的问题了。
她姐姐总是安慰她:“别把事情想得太可怕了,小满不是那样的人。就算你们俩离婚了,他也得养活你。”
“他还得养活我?他最多养活孩子吧?”
“谁说的?美国有法律的,离婚之后,有能力的那方必须赡养没能力的那方。”
“还有这样的事?”
“当然有,我以前的导师就是这样,老早就离婚了,而且再娶了,但直到现在都得付他前妻赡养费,等于养着两个老婆。”
“要养到什么时候?”
“呵呵,可能要养到前妻死的那天,或者前妻再婚那天,或者前妻找到工作那天。”
“那他前妻就一直不找工作?”
“她干吗要找工作呢?有人养着不好?”
“她也不再婚?”
“干吗要再婚呢?再婚了就拿不到赡养费了。”
“但是一个人过多孤独啊!”
“她不用一个人过嘛,她可以有男朋友,只要不结婚就行。”
她感叹说:“美国的女人真是太幸福了,美国的法律把女人保护得太好了。”
“美国法律也不光是保护女人的,如果妻子比丈夫有钱,离了婚也得付前夫赡养费。你看那些名演员,经常是付一大笔钱给配偶,买个自由身。”
照这么说,她这辈子是不愁吃喝了,只要丈夫能挣到钱,他就得养活她,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都是如此,搞不好离了婚比现在拿的钱还多,因为现在他可以想给多少就给多少,夫妻之间没什么规定。但如果离了婚,那就不同了,就得公事公办,法院判他给多少,他就得给多少,一个子儿都不能少。
但那样的生活有什么意思呢?自己养不活自己,死乞白赖地靠他养着,问他拿一次钱,就得看他一次脸色,那还叫生活?
在国内时,她一直觉得自己经济上很独立,很强大,在钱上绝对不依赖于他,那时考虑的,都是要不要计较他家穷的问题,而不是自己穷。装修房子办婚礼,都是她这方出钱多,他的那点钱,根本就存在银行没动。
她从来没想到会有今天,一分钱都赚不到了,全靠他挣钱养家,好像命运故意让她体会一下他当年的心情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