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树和低矮的麦垛。村庄后面是一望无际的玉米地和红薯地,苍茫辽远。至少看上去不是那么贫困的乡村。
村里小街上稀稀拉拉的人,有人扛着锄头拿着镰刀,迎面走过来,惊奇地与传志打着招呼,过去了还回头看。何琳知道是在看她,不由发窘。越走越深,要拐进一个胡同时,迎面一个半大孩子大叫一声:“来了来了!”回头就跑。
是报信吧。传志咧开嘴巴大笑。就见前面一个门里立刻涌出来好几个人,笑呵呵地等他们。一只灰不溜秋的京巴从众人脚下钻出来狂吠不止。随着狗叫声,胡同两边也三三两两站出了人,不是一般的热心啊,甚至有人正吃着东西突然从墙头上冒出来,目送他们。
只见一个穿着蓝色碎花夹衣的小老太太从人群里笑嘻嘻地走上来,惊喜连连,“传志,俺的儿啊,坐了一夜火车,累不?”
仪表堂堂,穿戴整齐的王传志当着众人给了他妈妈一个温暖的拥抱。在一片惊叹声中,何琳有点搞明白了,在淳朴的乡村这种礼仪已属“前卫”、“电视上的”。然后传志介绍身后羞红着脸的女朋友,“何琳,一起来看你来了。”
老太太立刻抓住何琳的手,满脸核桃皮漾开了,“闺女,穿这么少啊,手都冰凉!快点回家喝点汤,别冻着了!”
由老太太招呼着,两边的邻居也都过来看“新媳妇上门”,全是毫不掩饰的好奇、艳羡的眼神,“这就是北京城里的孩子啊?”“细皮嫩肉的,一看就是没干过活没在太阳底下晒过的!”“俊啊,又白,一白遮百丑。”
只有那只京巴不够客气,在脚边蹿来蹿去,叫嚣着还蹿到何琳的脚边使绊,给传志他妈一脚踢到墙边去了。
王家有三间红砖正房,东边两间厢房,西边是厨房,南边是围墙。院子中间摆了一张刚洗过的饭桌,一道道的抠过的印痕清晰可见,桌上有暖壶,缺口茶杯,还有盖着盖子的半锅鸡蛋汤。进了院子,何琳、传志作为主角就在小桌子两边就坐了。有点滑稽的是,小桌子上放了电影屏幕,前方站满了扇形的人群,一起向这边观望。
传志是村里走出去的第一个大学生,从邻居们艳羡和佩服的脸上就能读到“神仙”和“奇迹”。这一刻何琳也很兴奋,有点沾光的感觉,当然王传志有些得意北京普通和平凡的他,在老家却找到了不一般的尊重。
传志笑呵呵的,这个四年前的地区高考状元似乎早习惯了这一切,只是何琳第一次当女一号,突然被当作偶像追捧,被当作稀有动物围观,有点不知所措。
“哎,你在北京什么地方?能天天见到天安门毛主席不?”一个憨厚的男人的声音引来了周围人的附和。
何琳老实地回答:“不经常,离那里有些距离。”但声音太小,别人没听清。传志就热心地给众人解释,说她家在什么地方,离天安门有多远,倒几次车,花多少时间,语气中有点小小的不耐烦,同时也有点小小的炫耀成分。不过何琳不以为意,大家对她感兴趣呗。
“干净,瘦,漂亮!”
“瘦?在婆家吃仨月的红薯就不瘦了。”
第一次听到邻居对她的评价和调侃,然后接过未来婆婆递过来的鸡蛋汤,喝了一口,咸。喝两口,太咸。刚放下碗,那只一直游荡在外围的哈巴狗又蹿过来了,不是贪吃,而是亲热地将前爪搭在她膝盖上,狂蹭不已,很激情兴奋的那种。
何琳吓死了,窘迫地想找个地缝钻进去,这么骚包的狗狗呀!公然——好在桌子一角挡住了众人的视线,她用一只手悄无声息地拨开了它。
忽然门外骚动,一个矮壮的黑脸膛男人笑咧咧地走进来。传志叫了声:“哥!”
婆婆马上介绍:“俺大儿子,王传祥,老实得很,不会说话。”
何琳不知该怎么招呼,只是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