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在王道政策的恩惠下,欢天喜地地生活”
下就走了,也一样要烧光,不然抗日军不就住了吗?
仙人洞先后烧了三次。第一次没有杀人,之后见到就是通匪,格杀勿论。
对仙人洞这样的红地盘还算客气的。在东满、吉东、汤原、哈东等根据地,都是先“治标”,即“讨伐”,一通杀烧之后,再“治本”归屯。而老黑沟在“杀大沟”之后第三天,38联队3大队这支魔鬼部队,即在包括老黑沟的舒兰县5区开始集甲并村,大搞“集团部落”。
有钱人也不想,甚至更不愿归屯。穷人人走家搬,有钱人多少家当呀?即便是那些为躲胡子跑去城里的人,他们的土地和大院套,他们的根,也在乡下。更不用说有的在那大院套的什么地方,一罐罐地还埋着什么宝贝了。
而在日本人任县长的边境地区,先是1934年前后一轮“清边”,边境线5公里内不许住人,一律赶到内地去,不走就是“通苏”。到哪儿炕沿没坐热乎,又开始集甲并村。“清边”通常不烧房子,留着让开拓团进驻。某些地区归屯也有这种功能,把老百姓赶走了,开拓团就来了,连地都不用“买”了。
在人类居住的这个星球上,因各种灾难而湮没的城镇乡村,不可胜数。在关东军把持下的“满洲国”,则创造了一项可谓永远也不会被打破的世界纪录。当“九一八”事变前只有8万人的长春,迅速崛起为一座现代化的“新京”时,黑土地上少说不下6位数的自然村屯迅速消失,代之而起的是一批批集中营式的“集团部落”。
“满洲国”“首都”“新京”,城中心的关东军司令部、在乡军人会、空军司令部、大兴公司等等,都是米把厚的花岗石墙,钢筋水泥屋顶,中型炮弹不能毁损。楼下地下室内,有钢筋水泥坑道通过马路,彼此通连,其间又有厚重的大铁门,可以互相隔绝。各主要街道宽度都在60米以上,可以充分发扬火力,重要路口还有地堡。
“进入”别人的国家,弄出个“满洲国”,就不能不心虚,就把那“首都”弄成个大堡垒。而这“集团部落”是关东军“治安第一主义”的产物,是直接对着抗日武装,特别是针对抗联来的,其规模、选址及一应建筑,都是标准的军事眼光,根据对手的兵力、火力和作战特点设计的。
关于这一切,前面 第14章 曾大略写过,这里主要介绍一下部落建设情况。
下面的“集团部落”设计图,是上面引用过的《关东军第二独立守备队关于集团部落资料》的附件之一。这个“按罗子沟(属汪清县——笔者)附近部落绘制”的“集团部落”,是被日伪当局视为“模范部落”大肆宣传,周围各县许多保甲长都去参观学习的。
需要说明的是,依照每个部落100户,占地面积4万平方米的标准,这是个较大的部落。再就是铁丝网外边,还要有条壕沟。
外壕要求,上宽14尺,底宽3尺,深10尺,为防塌溃,壕内有条排水沟。
土墙高10尺,底宽6尺,上宽2.5尺,用挖壕的土垒墙。墙要夯实,墙上也要架设铁丝网。土墙是最重要的防卫设施,耗时通常为挖壕的3倍。
炮楼并非仅存四角,而是越多越好。特别是没有驻扎日伪军的部落,日寇要求以间隔100米为标准,因为伪自卫团的武器多为老洋炮,老洋炮的有效射程是50米。
建设次序,首先是包括炮楼在内的土墙、外壕和铁丝网这些防卫设施,然后是部落办公、警卫人员建筑,之后才是民房。
建设时间,“最好自九月中旬至十一月中旬”,理由是“春季解冻后是农忙时期;夏季是农民除草时期,又是雨季;冬季虽是农闲期,而又冰冻坚硬,难以建筑,所以秋季建设最为便利”。实际是一年四季都干,但还是秋季较多,因为要配合秋冬季“大讨伐”。
问题是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