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在王道政策的恩惠下,欢天喜地地生活”
红眼睛吗?
“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也就难免野兽伤人。狼来了,狼把谁家孩子叼跑了,人们就操起棍棒铁器什么的打狼抢孩子。集甲并村后,再爱哭闹的孩子,一听大人说“白帽子”(或“黑帽子”)来了,立刻就噤声了。
伪警察的帽子是白色的,日本警察是黑色的,老百姓就称他们“白帽子”、“黑帽子”。“黑帽子”中也有少数中国人,有的还假装不会说中国话,最坏。
女国高,杨柳腰,
穿皮鞋,戴手表,
嫁个汉子挎洋刀。
头上大盖帽,肩扛肩牌,腰缠武装带,挎着匣子枪(通常为“短八分”),最显眼,也最显派头的,是挂在腰间的那把晃晃悠悠的被老百姓叫做“镰刀鱼”(带鱼)的洋刀。而今,“有困难找警察”,第一反应是给“110”打电话。当年包括笔者的祖辈在内的老百姓躲官府,在某种意义上就是躲警察。集甲并村后躲不开了,还离不了了,办这证那证的,哪个离得了这些“警察狗子”呀?挨门逐户催逼捐税,每年“出荷”就更是鸡犬不宁了,用刀背砍人算是客气了,张口就是老子:老子是“皇帝陛下的警察官”!
笔者采访的民间老人,包括几位当过伪警察的,许多谈到“皇帝陛下的警察官”,有人说是溥仪在一篇“敕令”中讲的。笔者没有查到出处,但这句话是肯定存在的。伪满后期学校一年级《满语》课本,第一课是《皇帝陛下》,其中就有“皇帝陛下的警察官,有统治满洲国民的至上权”。
伪警察最低为警士,以上依次为警长、警尉补、警尉、警佐、警正。伪官吏则为佣员、雇员、吏员、委任官试补、委任官(股长级)、荐任官(三等、二等为科长级,一等为县长级)、简任官等。警士的“月俸”(工资)加津贴,在委任官之上,就有一套嗑:“宁可嫁警士,不嫁委任官。”
警察待遇之高,是为了多招警察,推行“大警察主义”。据说伪满警察法开篇即是:“警察者国家最高权力之作用也。”这是个警察横行的世界,有挎着“镰刀鱼”横晃的,有把“手牒”(警察证)揣在兜里的便衣,还有给警察通风报信的腿子。
各县警务科都有个《要视察人名册》,“要视察人”即需要监视、侦察的人。被视为“匪贼”、“通匪”的人,还准备放长线钓大鱼的不用说了。已经“归顺”的反日人员及其家属,通常都“要视察”一段时间。发句牢骚,敢跟警察争论几句的,边境地区会说俄语的,或是什么言行被认为可疑的,都可能上那名册。“要视察人”要定期向警察署报告行踪、思想,有的则被蒙在鼓里,暗中被监视,有的还有特务、腿子去溜墙根,听声。
东北人的粗喉咙、大嗓门是有名的,这回噤声了。饭馆、旅店、大车店等公众场所,到处贴着“莫谈国事”、“守口如瓶”,人们时刻牢记的则是“祸从口出”。一些老人说,电影上的特务戴礼帽、墨镜的多,俺们那时看到的跟老百姓也没啥两样,有的还是劳工打扮,你一句话“没把住滑”(没把握住、溜了出来),人家把“手牒”一亮,小绳就掏出来了,老板也跟着“吃瓜落”(惹麻烦、受牵连)。
在自己家里,有些话也得“守口如瓶”,其中之一是不能说“咱是中国人”。小孩子不晓得凶险,让他们听到说出去了,那日子就没法过了。
1936年夏,佳木斯中西医院医生温庆和,写字时无意中写了“中国”两个字,被特务抓去,说他是“思想犯”、“背叛罪”。温庆和不服,嘴硬,被打得皮开肉绽。家人托人花钱,好歹把人保释出来。
人被抓走了,就赶紧弄钱赎人吧。晚了,那人就不一定什么样了,被弄哪去了,有时就得去“万人坑”找了。你跟警察署要人,它还跟你要人,说人早放了,他是“要视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