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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腿马三义
注重跑步训练,“课将士注坡跳壕”,其中所云之“注坡”,大概就是现在体能训练中的爬坡折返跑。这是非常折磨人的一种练法,马三义尤长此道,锻炼出惊人的爆发力。而耐力方面,他也是一等好手。戚继光在《纪效新书》中说:“平时各兵须学趋跑,一气跑得一里,不气喘才好。”这个要求乍看有些变态,实际上水平相当之低,在马三义看来,跑一里地不气喘形同儿戏。

    这种惊人的耐力,在他转正前一个月才得以表现出来。那时他跟一个老片儿警一起下小区,返回时已到傍晚。街头摆摊卖菜的极多,突然人群中传出一阵哄乱,接着一位妇女大喊着“有贼,抓小偷”,挥舞着双臂跑了出来。看见两位穿警服的同志,该妇女便大叫:“抓贼啊!快抓贼啊!”好像面前的两位警察同志才是贼一样。老警察安抚住这位妇女,问她出了什么情况,妇女一指北边,大声疾呼:“一个男的,抢了我的、我的——”就这么我了半天,什么也没说出来。老警察问:“抢了你的包?”妇女点头道:“还有我的车!”

    马三义这一年都在走基层,跟居委会大妈谈油盐酱醋的问题,腿脚早就锈出渣来。闻听有贼从眼前跑了,两道眉毛一立,大概问明白车的颜色样式,翻身便追。追了几百米,看见妇女所述之贼,脚下便突然爆发出一股惊人之力,所踏之处,尘沙荡漾、土雨翻飞,瞬间就拉近了和贼的距离。周围的百姓惊了个目瞪口呆,纷纷驻足观看,这一来前面骑车的贼也发现后有追兵了。他本来骑得就不慢,这一惊之下,猛蹬起来,距离渐渐地又拉开了。

    马三义心想:今天我不把你小子抓住,就算转正了也还是陪大妈聊天。心里暗暗发狠,脚下却不再加快,一面调匀呼吸,一面调整了步频和摆臂的姿态,拉出一副持久战的架势。在他心里,爆发性的短跑只是玩票,长跑才是他的傍身绝技。

    就这么追了不知多远,恐怕都出了自己的辖区,马三义终于等来了下手的机会。前面的车骑着骑着,迎来了一个丁字路口。这下你必须得拐弯了吧?马三义知道,自行车要拐弯,车技再好,也得减速。他这么想着,脚下砰砰几声响,整个人便像拖了一道绿光一般飞向自行车。眼看追到,马三义腾身跃起,一脚踢在自行车后架子上,踢了个人仰马翻。这小偷看起来也是一个莽撞之徒,没什么经验,膂力倒是不小;站起身来,抓起地上的自行车迎面向马三义抛来,大概是想延阻一下,自己好转身就跑。

    没想到马三义既不躲闪,也不伸手接架,而是做出了一个快得看不清的动作,一条长腿像一根粗壮威猛的钢鞭一样凌空劈过,自行车稀里哗啦地飞出好几米,倒在了地上。

    关于这个小偷,后来的事马三义并没有讲过,不过想也知道,一般人看到踢飞自行车,基本都会放弃反抗。若要再跑,被这连自行车都能追个几里地的怪人追上,抡起一腿踢在腰上,估计就要废却残生了。但是,马三义并没有凭借这次捉贼获得晋升,或者嘉奖,只是其能跑的美名算是传开了。

    关于马三义第一次抓贼,无论是在管片民警圈子里,还是在附近百姓中,都一样有很多版本的传闻。可惜,传得都不得法,他们的关注点都在最后踢飞自行车那一腿上,没有人真正看到问题的关键。马三义跟我们老板关系好,很大一个原因就在于他们认识很久以后,有一次吃饭时讲起了这段事,老板问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当时你追了多远?”

    据后来退休了的老片警回忆说,他走了一回马三义追小偷的路线,粗算下来,马三义至少以自行车的速度跑了三公里,穿着警服和皮鞋。

    这恐怕只是街谈巷论,不实之言。关于人类能穿着警服和皮鞋以自行车的速度跑多少公里,我一点概念也没有,不知道这个传闻正确与否。但可以肯定的是,马三义之善跑,世所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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