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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从信风水到信天命
  与早期儒学“六合之外,存而不论”不同,理学家们偏偏爱碰“天”、“人”、“性”、“命”、“宇宙”、“人心”这样的大命题。主要原因有二:第一,理学兴起的原动力是为了与佛教抗衡。佛教理论宏阔奢华,特别是详尽解释了人死后何去何从这个大问题,吸引了大批信众。儒教要想与之争锋,就要求冲破“子不语怪力乱神”的局限,介入天道、性命的领域,建立一个可以解释一切宇宙现象的理论体系。第二,儒家学说建立在宗法传统之上,异常强调慎终追远的意义,对祠堂里的那块冷猪肉特别当回事。孔子虽然敬鬼神而远之,却不敢直接否认鬼神的存在。否则,冷猪肉岂不是形同虚设?以光大孔子思想,弥补孔子之不足为己任,发誓要“格”通宇宙间一切事物的理学家们,因此对“鬼、神”现象不得不“格”得格外用力。

    问题是今人“格”物,可以站在康德、黑格尔、牛顿、爱因斯坦们的肩膀上。而曾国藩只能站在孔子和朱熹们的肩膀上。孔子和朱熹们当然也很高明,不过中世纪以前的智慧与近代知识体系毕竟不可同日而语。朱熹以“格物致知”闻名,也就是说,提倡通过研究具体事物得出普遍真理。这听起来是很现代的观念,问题是他的操作思路实在太前现代了。

    且让我们来看看他格物的一项成果。他说他通过研究生物头部的朝向,弄明白了人、动物、植物的本质区别。他说:

    人头圆象天,足方象地,平正端直,以其受天地之正气,所以识道理,有知识。物受天地之偏气,所以禽兽(头)横生,草木头向下,尾反在上。物物间有知者,不过只通得一路,如乌之孝,獭之知祭,犬但能守御,牛但耕而已。人则无不知,无不能,人所以与物异者,所争者此耳。

    他说,天圆地方。人的头是圆的,像天。脚是方的,像地。人直立在天地之间,头顶天,脚踏地,所以能接受天地之正气,有知识,识道理。而其他动物足虽向下,头却向前而不向天,所以只接受了天地之偏气,只通得一路知识。比如乌鸦只知道孝顺(古人传说乌鸦能反哺),獭只会祭祀(獭喜欢将鱼排列在岸上,古人以为是在祭祀),狗只知道看家,牛只知道种地。而草木就更完了,头(根)向下,尾朝上,所以啥也不懂,乌漆麻黑。

    你看,这就是他老人家格出来的“道理”。站在他老人家肩膀上,你能指望看多远?怪不得王阳明格竹子,格了整整七天,除了一场大病,什么也没格出来。

    以这样的思维方式和水平去“究天人之际”,当然力所不逮。无力解释而又强作解人,理学最后只好发明了“气类相感”理论。而这“气类相感”的理论,和风水理论又恰好合拍。

    理学认为,万物都是由太极之气演化而成。既然都是气,就可以“相感通”。

    朱熹以此来解释鬼神的存在。他说,和宇宙万物一样,人也是由气凝聚而成的。

    天地之间,只是此一气耳。来者为神,往者为鬼。譬如一身,生者为神,死者为鬼,皆一气耳。

    人死了,魂魄之气并非一下子就散尽,而是慢慢消失归并到大化流行之中的。而子孙与祖先同此一气,血气贯通,没消失前,是可以感应到子孙的祭祀的:

    子孙是祖先之气,他气虽散,他根却在这里,尽其诚敬,则亦能呼召得他气聚在此。

    二程的鬼神观,与朱子大致类似。

    风水的原理,似乎很复杂,又似乎很简单。既然人死后“灵气”并不会马上消灭,那么必然会存在于空中某处。所谓“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之风水”。可以藏聚于“山环水抱”、“藏风聚气”之处,并能福荫子孙。

    朱熹就是这样解释风水的。朱熹认为,在一个能藏聚天地祥和灵秀之气的地方建设住宅或者坟墓,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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