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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脱胎换骨”的操作过程
崖岸,唯当往还渐稀,相见必敬,渐改征逐之习。”

    征逐之习可渐改,意气之过则须立克。曾国藩修身之始,另一个着力点是改掉自己的暴脾气。

    和大多数初入社会的青年一样,刚到北京的曾国藩待人天真,一片直拙。一旦成为朋友,就掏心输肝,同时也要求对方对他毫无保留,缺乏人我相交必需的距离感和分寸感。曾国藩既然以“圣人”自期,也不自觉地以圣人标准要求朋友,经常说话过于直接,不留余地,不分你我,因此很容易与朋友发生冲突。这个缺点,他的一些朋友知之甚深。道光二十二年十月初三日日记:“岱云……言予于朋友,每相持过深,不知量而后入,随处不留分寸,卒至小者龃龉,大者凶隙,不可不慎。”

    陈岱云的这番话,显然是针对他与郑小珊打架一事而发。郑小珊是曾氏的湖南老乡,同为京官,年长曾国藩近十岁。他精通医术,常为曾国藩家人诊病,因此与曾国藩往来十分密切,因为一件小事,郑小珊对曾国藩口出“慢言”。曾国藩与这样一个同乡而兼前辈口角起来,破口大骂,并且用语极脏,这无论如何都有应反省之处。

    儒学要求一个人在与他人发生冲突时,首先从自己身上找根源。十月初九日,曾国藩在日记中条分缕析地自省:

    小珊前与予有隙,细思皆我之不是。苟我素以忠信待人,何至人不见信?苟我素能礼人以敬,何至人有慢言?且即令人有不是,何至肆口谩骂,忿戾不顾,几于忘身及亲若此!此事余有三大过:平日不信不敬,相恃太深,一也;此时一语不合,忿恨无礼,二也;龃龉之后,人反平易,我反悍然不近人情,三也。恶言不出于口,忿言不反于身,此之不知,遑问其他?谨记于此,以为切戒。

    儒家说改过要勇,更要速。反省到了这一点,曾国藩马上上门认错。在给弟弟的信中他说:

    余自十月一日起记日课,念念欲改过自新。思从前与小珊有隙,实是一朝之忿,不近人情,即欲登门谢罪。恰好初九日小珊来拜寿,是夜余即至小珊家久谈。十三日与岱云合伙请小珊吃饭,从此欢笑如故,前嫌尽释矣!

    对于自己最爱犯的“言不由衷”、“虚伪”、“浮夸”,他也是高度警惕,时时自我监督,一犯就自我痛责,绝不轻轻放过。

    有一次他到陈岱云处,“与之谈诗,倾筐倒箧,言无不尽,至子初方归”。当天晚上他这样批评自己:“比时自谓与人甚忠,殊不知已认贼做子矣。日日耽著诗文,不从戒惧谨独上切实用功,已自误矣,更以之误人乎?”

    另一次,他在日记中这样反省:“客来,示以时艺,赞叹语不由衷。予此病甚深。孔子之所谓巧令,孟子之所谓,其我之谓乎?一为人情好誉,非是不足以悦其心,试思此求悦于人之念,君子乎?女子小人乎?”结论是:“我诚能言必忠信,不欺人,不妄语,积久人自知之。不赞,人亦不怪……苟有试而誉人,人且引以为重。若日日誉人,人必不重我言矣!欺人自欺,灭忠信,丧廉耻,皆在于此。切戒!切戒!”

    日记中关于这样的反省实在比比皆是。

    至于戒“色”,他也确实动用了大量心理能量。一旦自己动了色心,多看了哪个美妇人一眼,他回家就立刻记下来,痛切自责一番。对于夫妻恩爱,他也要求自己能省则省,能免就免。他下定决心“日日自苦”,通过每日勤学苦思,把精力耗尽,“如种树,斧斤纵寻之后,牛羊无从而牧之;如燃灯,膏油欲尽之时,无使微风乘之”,以求“不至佚而生淫”。

    圣人标准实在是太超绝了。它要求人每一分钟都展开对自然本性的搏杀,那真是针针见血,刀刀剜心。作为一个禁欲主义者,他损失了许多做人的乐趣。

    五

    读曾国藩的这些日记,想必读者都会觉得过于苛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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