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在长沙“打脱牙和血吞”
湖南官员们眼见前一段飞扬跋扈的二品大员这次被狠狠地修理,个个眉开眼笑,把这事当成笑话,四处飞传。一时间,满城都是对曾国藩的讥笑之声。“司道群官皆窃喜,以谓可惩多事矣。”
四
这是曾国藩出生以来,第一次遭遇真正的挫折。进秀才的艰难,画稿遭人嘲笑的尴尬,比起这次挫辱来,完全不在同一个档次。堂堂副部级官员,差点让闹事的兵痞杀了,还没处讲理。这种难堪在整个大清朝的历史上,也不多见。我们可以想象曾国藩是如何心血上冲,夜不成寐。
曾国藩的第一反应当然是向皇上控告。干脆,借这个机会把到省办事以来所受所有排挤委屈都痛快淋漓地向皇帝陈诉一番!
然而细一想,他就知道这种做法行不通。这一道奏折上去,顶多打倒一个鲍起豹,能把湖南全省官员都搬倒吗?如果搬不倒全省官员,那么以后他在湖南的处境,岂不是更要寸步难行?
经过几夜不眠的反思,曾国藩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决定:“好汉打脱牙和血吞。”他不再和长沙官场纠缠争辩,而是卷起铺盖,带着自己募来的湘军,前往僻静的衡阳。全省官员瞧不起我,我不争一日之短长。等到我在衡阳练成一支劲旅,打几个胜仗给你们看看,那时自会分出高下。这才是挽回面子的最好办法!
五
咸丰三年八月,曾国藩带着受伤的自尊心到达衡阳,开始赤手空拳创立湘军。
确实是赤手空拳。
刚到衡阳,曾国藩面临着五无:
一是无办公场所。
二是没有名正言顺的职权。开始他想挂上“统辖湖南湘军总营务局”的牌子,写好之后,又感到不妥:正是他过分张扬的言行使他与湖南官场呈现紧张状态,这个牌子一挂出去,必然会引来湖南官场的再次攻击。因为谕旨中明确写明他的权力是“帮办”,而不是“统辖”。想了想只好把牌子摘了下来。
三是还没有经验。军事是高度专业化的,进士出身的曾国藩没有当过一天兵,对于行军布阵,带兵训练,没有一点实际经验。如何招兵,如何筹饷,如何采购武器,如何编营,如何训练,如何制定营规,如何选择军官,如何设定军饷标准,如何排兵,如何布阵……太多环节要从头学起。
四是没有朋友前来帮忙。长沙之辱使曾国藩脸面丧尽,人心离散。不但通省官员们不齿于他,甚至他的那些好友郭嵩焘、郭焘、刘蓉、左宗棠,也都认为他行事鲁莽,难以成功,竟没有一人愿意前来帮他。
当然,这些都不算真正的困难,真正的困难是第五条:无制度保障。
文人练兵,这在大清史上是头一遭儿。湘军从出生这一天起,在旧体制内就没有安身之处。它就像一个私生子一样,不但被八旗绿营排斥,甚至也不被大清朝廷和官僚体系所接纳。它的最大敌人,不是太平军,而是旧体制。这种体制上的矛盾,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没有军饷来源。
按理说,皇帝交给曾国藩的任务是练兵,军费自然应该由国家供给。问题是,当时国家财政收入用来供给绿营军饷尚且不足,不可能为他专拨经费。湖南省官员既与他关系紧张,自然也不可能为他慷慨解囊。毕竟,练兵这个任务,是曾国藩自找多事,并非国家或者湖南省政府的计划。曾国藩身为不伦不类的“帮办大臣”,没有财政权和税收权,根本不可能开辟固定饷源。
然而对于一支建设中的军队来说,钱太重要了。钱就是空气,钱就是生命,钱就是润滑剂。没有钱,大至招兵买马,采购武器,小至办公经费,日常吃喝拉撒,哪一步也推不动。曾国藩说:“筹饷更难于督兵”,“大抵军政,吏治,非财用充足,竟无下手之处”。
六
可以说,如果没有长沙之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