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从“中国”走向中国
心服口服,称言“公,天威也,南人不复反矣”。蜀军会师于滇池,至七月“南中”悉平。平定“南中”后,诸葛亮“即其渠帅而用之”,实行地方自治,以夷制夷。这样不留兵,不运粮,而纲纪粗定,有利于夷、汉粗安。同时也采取了削弱夷帅、大姓势力的四项措施:一是徙“南中劲卒青羌万余家于蜀”,充实蜀军的兵力;二是把“羸弱”分给八家大姓作部曲,设置五都尉加以统管;三是选拔其中的人才到蜀汉政权中做官,如夷王孟获后来随军北伐,官至御史中丞;四是派廉正干练的汉族官员承担和、抚重任,如李恢、马忠等人后来都得到了夷人信赖。在此基础上,努力促进“南中”的生产,借以充实军资。实行和、抚的直接效益,在于大略稳定了蜀汉的大后方,有利于投入北伐的运作。三年后(228)诸葛亮首出祁山,挥师北进,旌指陇右,得到南安、天水、安定三郡的叛魏响应。其原因之一,就在当地的氐人、羌人听闻“南中”的和、抚事例,对比曹魏的征讨高压,转而倾心蜀汉。
当时的降将,后来成为蜀汉镇西大将军而继承北伐事业的姜维,便是西羌支系之一的姜族中的一位人杰,只不过汉化程度较高罢了。
孙吴政权占据的荆州、扬州、交州之地,涵盖了今之两湖、两广、赣、浙、闽、沪以及淮南、苏南,范围相当广。境内的少数民族,除了荆州西部的“武陵蛮”,主要是先秦“百越”后裔。自秦始皇实现大一统,迁徙中原50万秦民到岭南与越人杂处,汉武帝平越,又在越人聚居区设置郡县以来,“百越”后裔日趋于部分汉化。江淮、浙闽地区的越人分作东越、闽越,统称“山越”,东汉年间已经半汉化。两广地区的越人分作南越、骆越,统称“南越”,汉化程度略次于“山越”,超过“武陵蛮”。其中的“武陵蛮”和“南越”都在边远地区,唯有“山越”在腹心地带,动向如何关系大局。长时期以来,山越人保持着氏族制遗俗,聚宗而居,“白首于林莽”,部伍称为“宗伍”,民众称为“宗民”、“宗部”,豪首称为“宗帅”、“大帅”。平时过着农耕为主的生活,不入平地,不进市邑,不输租税,不服徭役,颇具与世隔绝的色彩。也能用铜、铁制造兵器,加之“俗好武习战”,在汉末战乱中,便是一支不可忽视的武装力量。综合诸因素,史称他们为“山越”、“山夷”、“山民”、“山寇”、“山贼”,不一而足。
孙吴政权“立郡县以镇山越”,自始至终,都实行了高压征服加强制掠夺的政策,比曹魏政权硬的一手更加一以贯之。
从孙权主政初期开始,基本的策略便是分割、新置若干郡县,委派高级将领去担任郡县守令,先勒兵征讨压平,再驱略山越山民从军或者屯垦。先还试行过“镇抚”结合,收效不大,即改为武力高压,进剿征服为主,镇压住再用强制性手段肆行掠夺。建安年间的所作所为,《生子当如孙仲谋》一章业已大体罗列,毋庸赘述。当时黄盖“凡守九县,所在平定”。贺齐讨平丹杨郡黟、歙两县山越人后,孙权将歙县分为始新、新定、黎阳、休阳、歙五县,加上黟县共六县,新设新都郡,由贺齐任太守,军政一体威临一郡。经孙权、孙亮、孙皓三世沿例分割、新置,原江东六郡变成了十四郡,即丹杨、吴、会稽、吴兴、新都、东阳、临海、建安、豫章、鄱阳、临川、安成、庐陵和庐陵南郡。郡县的增多,有利于切割山越固有结构,更有效地加以控制。举凡压服的地方,都强行解散了山越人原有的氏族性组织,迫使山民下山,强者补兵,弱者补户。凌统看准山越“人多”且“壮悍”,“可以威恩诱”,曾经“得精兵万余人”。黄盖也说过,“顾天下事有大势,用江东六郡山越之人,以当中国百万之众”,山越人成为东吴军队主要兵力补充源之一。吴军士兵中,山越人占到一半左右,大有利于抗曹御蜀。驱略山越人下山屯田,还给东吴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