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苍天已死,黄天当立
诸黄门、常侍皆鞠躬屏气,休沐不敢复出官省”(《后汉书·党锢列传·李膺传》)。宦官们自然不会善罢甘休,延熹九年(166)指使党羽牢修诬告李膺“养太学游士,交结诸郡生徒,更相驰驱,共为部党,诽讪朝廷,疑乱风俗”(《后汉书·党锢列传序》),怂恿桓帝收系李膺,并下令郡国收捕“党人”,牵连下狱者多达200余人。第二年虽然赦免出狱,但终身禁锢乡里,不得复仕,酿成了历史上有名的第一次“党锢”事件。灵帝12岁继位以后,建宁元年(168)太傅陈蕃与外戚大将军窦武合作,起用李膺以及其他同被禁锢的名士,共谋诛杀宦官,结果反而被宦官矫诏捕杀,宗亲、宾客遭收系残杀,门生、故吏亦免官禁锢。第二年又捕杜密、李膺等百余“党人”入狱,全都横死狱中,还对张俭大肆追捕。
三年后,逐捕“党人”和太学生千余人,均遭死、徙、废、禁。到熹平五年(176),灵帝还诏令州郡,举凡“党人”的嫡亲、近戚和门生、故吏一概免官禁锢。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第二次“党锢”事件。两次“党锢”事件的继踵发生,标志着东汉统治集团内部以宦官势力为一方,以官僚士大夫阶层(时或联合外戚)为另一方的利害冲突,已经达到冰炭水火、你死我活的剧烈程度,刘姓汉室已经毫无能力调和或缓解。物之腐败必然见于自身的肌体,东汉政权正是这样由腐而败,自我覆亡走向历史坟墓的。黄巾起义爆发后,大批“党人”获得解禁,但他们已经有心“杀贼”,无力回“天”了。
同一切腐败政权一样,东汉末年,朝廷上下贪渎枉法,横征暴敛,卖官买官,成了体制性痼疾。特别是灵帝刘宏,由侯而帝之后,竟把“天子”之位当作积聚“私藏”的便道,在西园开建一个“万金堂”,将国库积贮转化为私有。并且给朝廷内外各级官爵开出了明码实价,公开进行拍卖。朝廷内的“三公”之职开价1000万钱,“九卿”和“关内侯”开价500万钱;朝廷外的地方官比京官更好搜括民众,价码相应定得更高些,“二千石”卖2000万钱,“四百石”卖400万钱。这种“官价”还可以上下浮动,如名士崔烈出任“三公”之一的司徒,只付出半价500万钱,而宦官曹腾的养子曹嵩(曹操之父)取代崔烈出任“三公”之一的太尉,就比定价高出十倍,付出一亿钱。一般是现钱交易,暂时凑不够钱的则可以赊欠,待到任职后加倍支付。对那些没有花钱买官的地方官,又换了一个法子,以助军饷、修宫室为名,要求他们向西园缴纳多则数千万钱,少则数百万钱。所有这些钱都先输中署,名之为“导行费”。聚敛的“私藏”挥霍无方,灵帝又在后宫仿建商品街,命令采女乔装贩卖,并互相盗窃争斗,他本人也着商贾服饮宴作乐。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买官者趋之若鹜,投入的成本骇人听闻。按东汉俸例,大小官员都按月受俸,半钱半谷。在殇帝延平年间(106),相当于现今“省部级”的“二千石”官员的月俸为钱6500百,米36斛(一斛十斗);相当于现今“县处级”的“四百石”官员的月俸为钱2500,米15斛。如果灵帝年间官员没有“加薪水”,那就意味着,买一个“二千石”的官要投入等于3076个月“二千石”月钱的买官费,买一个“四百石”
的官要投入等于1600个月“四百石”月钱的买官费,比现今的滥官污吏买官的投入成本高得多了。“羊毛”只能出在“羊”身上,各种买官者及其靠山、党羽势必变本加厉地敲榨盘剥黎民百姓,“视民如寇仇,税之如豺虎”,让黎民百姓为他们“埋单”。贪浊之风甚嚣尘上,连中常侍吕强也看不过,一再上疏示警:“上之化下,犹风之靡草。今上无去奢之俭,下有纵欲之敝,至使禽兽食民之甘,木土衣民之帛。”“调广民困,费多献少,奸吏因其利,百姓受其敝。”
但灵帝哪里听得进去?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