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赴刑场的青春
知出墙春色,岂能久贪。因此,他们相爱是相爱,却从未探讨今生归宿,更谈不上密谋弑夫、性命相搏地换一种活法。
问题是,一个少年心中,开始因为爱而纠结起了仇恨,这种恨又因为对堂兄的天生畏惧而无处发泄,他渐渐变得更加沉默寡言。但凡堂兄回家,他便尽量回避,他怕他自己的目光泄露出隐秘。
人世间许多事,真正是兰因絮果,在劫难逃的。一天中午,他的堂兄醉醺醺回来,似乎突然对老婆动了欲望。早已厌恶了的嫂子自然拒绝,这似乎极端惹恼了丈夫,顿时暴打开始。嫂子极力挣脱从房间跑出来,向人多的车间跑来;丈夫一路追打,嫂子的哭声喊声响彻工棚。正在切肉的罗小毛忍耐着,不敢看一眼缠打着的他们,刀在他手上发抖,寒光刺伤着他的泪眼。
就在这时,实在经不起拳脚的嫂子,本能而绝望地喊了一声——小毛救我啊。就是这一声要命的呼喊,像死亡的冲锋号一样吹响了。他压抑已久的愤恨终于听到了宿命的召唤,叛逆的鼓角连同青春的狂怒,顿时使他恶向胆边生。他持刀冲向堂兄的背后高喊一声——你放手!堂兄看着他乖眉顺眼地长大,何曾把已经变成男人的他看在眼里,回头骂一句你“滚一边去”,又继续对他心爱的嫂子痛下辣手。
面对这个威猛的男人,他颤抖着在背后扬起了利刃。他知道这一刀下去,他和堂兄一世的恩怨都了啦。如果他不能制止住堂兄,那他和嫂子的命也都休矣。那一刻,完全是不由自主,刀锋沿着命运的轨迹不可免地在空中飞向了堂兄的颈项,鲜血——他每天都熟悉的红和腥,刹那间喷薄而出。堂兄回身夺刀,生死恩仇一念间,他像《新龙门客栈》中那个耍刀解羊的小伙计一样,一顿乱挥像一个电锯。可怜一世凶横的堂兄转眼倒地不起,他那一刻完全疯了,继续骑在堂兄身上猛砍,直到他嫂子反应过来,拼命抱住了他。
<er h3">八
嫂子一看丈夫已然没有呼吸,知道大祸降临。她一边喊看傻了的员工叫救护车,打110,一边拖着罗小毛进屋,赶紧换下他一身血衣,塞给他一把钱要他逃命,这里由她来担着。神志还没完全清醒的他,从未出过远门,哪里有可逃之路。只好像梦虫虫一样出门搭车,向农村的老家走去。刚到家见到父亲,警察就进门了。
之后分局,再市局,简单的案情没有任何麻烦,直接就送检察院起诉了。我看起诉书,其中完全没有提到他和嫂子的“奸情”,当然也没有认定他们预谋。显然老实巴交的他早已坦白的杀人动因,并没有得到嫂子的承认。
嫂子在起诉书上被起诉的原因,是包庇罪,因为资助他逃亡。我分析她之所以坚决不承认和小叔子的私情,是担心让小叔子担上奸情杀人的罪名——这个性质要比一时激愤杀人严重。另外,当然还有女人的名誉问题,她如果承认了,就意味着她要承担害死人家两弟兄的恶名。就算不判她罪,那她也无法面对罗家的仇恨和今后的生活。
开庭在即,十八岁刚过不久就犯案的罗小毛,在法律上已经不属于未成年。到底是认定有爱情对他有利,还是不认定奸情对他有利?这个问题对我们这些老犯人,也都成了个大难题。如果因为爱,一个年轻人出于冲动而杀人,可能放在有陪审员制度的国家,可以获得一些宽恕。但是在我国,自古奸情杀人都是重罪,更不要说是和嫂子的不伦之恋了。
当年的起诉书有个不成文的规律,凡是行文用了两个“特别”的——比如情节特别严重,手段特别恶劣,那就是必死无疑的了。罗小毛的起诉书已经赫然两个“特别”,大家都心知肚明,他年轻的生命朝夕难保了。
<er h3">九
问题是他还深爱着他的嫂子。他完全不知道他的嫂子也已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