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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小说,开始打壁球,再去佛蒙特
    最近因为专心写小说,所以每天早上五点准时起床,晚上九点一过就上床“呼呼”睡去,这已成了一种模式。看来我写小说时这样的生活形态乃是理想模式,不知不觉就成了这个样子。就是说自然上来困意,自然睁眼醒来。当然每个作家都有自己独特的工作时间安排。一次在某出版社的写作山庄同桥本治一起住过一个星期,但一天仅在晚餐席间见一次面。桥本晚间九点左右慢悠悠地开始执笔写作,而我那个时候已经慢悠悠地进入梦乡,除了吃晚饭赶在一块,其他时间完全各奔东西。若两人合作以换班制经营小超市什么的或许正合适。

    我大体工作到上午十点半(中间插入早餐时间),然后在大学游泳池游泳,或在那一带跑一小时,完了吃午饭。下午基本上是放松心情,有时做写小说以外的事情(翻译或写此类随笔),有时上街散散步、买东西或处理日常性事务。晚饭后偶尔用录像带看一部影片,但基本上悠然听着音乐看书。若非有相当特殊的情由,日落后概不工作。近来太阳一落就歪在躺椅上看约翰·欧文的热门新作《马戏团之子》,但由于小说照例写得特长(虽然不大好说别人),什么时候能看完也定不下来。等看完了再报告吧,毕竟很长的呀。

    早上边写作边半听不听地听两张古典音乐CD。清晨用较小音量听巴罗克音乐,快到中午时大多听时代比巴罗克稍晚些的音乐,下午兴之所至地听爵士乐或摇滚——最近常听的是谢里尔·克劳和阿莱斯蒂德·德贝罗普门特的新东西。晚饭前喝一小瓶啤酒(近来大多喝萨姆·亚当斯黑啤或喜力)。然后在沙发上喝一杯加冰加柠檬汁(一个柠檬分量)的苏米罗诺夫·希特拉斯伏特加,差不多就这样睡去了。睡前喝过量吃过量,早上起来时脑袋很难运转,因此有意识地加以控制。毕竟早上的时间对我来说非常宝贵。另外基本不在外面吃饭。当然,同朋友的交往也就等同于无。

    如此这般,一旦集中精力写小说,生活就一如往常变得单纯而有规律起来。若在日本,到底有各种杂事和交际活动,很难做得这么中规中矩有条不紊(坚持做势必惹麻烦,而一惹麻烦写作就好像顺利不了)。而在外国就能做到,作为我相当庆幸。正因为这样,每次想写长篇我就不知何故要跑到国外来。如果问我“活得那么内向那么古板那么孤独,有何乐趣可言?”我也回答不上来。唔——,这是奈何不得的事,因为人的活法千差万别……

    不过天天过这种内向生活,老实说,就很难上得来自己身在外国的实感。不用说,在家里总和老婆用日语交谈(别人时常好意地劝我:为了提高英语水平,夫妻间也要用英语交谈。问题是做不来),出门听得英语才实际感到“噢,对了对了,这里是美国”。我觉得,若是每天对着桌子一个劲儿写小说,那么在世界任何地方都是一回事。

    常有人问“在美国写和在日本写,写出来的小说很不一样吧?”不一样吗?没有什么不一样吧。人这东西,尤其到了我这个年龄,无论生活方式还是小说写法,都不可能因改变场所而一下子变成另一个样子,不管是变好还是变坏。尤其是我,不至于“因为住在外国就以外国为舞台写小说”。

    况且,过去很长时间里我一直像搬家迷一样居无定所,浪迹萍踪(倒不是很希望那样),因而对场所的变更不像别人那样介意。回想起来,迄今为止我写的长篇小说全部是在不同地方写的。那本小说在意大利写了一部分,在伦敦写了一部分。若问我哪里不同,我也全然说不出来。是在往返于希腊和意大利之间时写的,至于哪部分是在哪里写的我几乎记不得了。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的大部分写于法国南方,现在恐怕没人计较这部杰出的美国小说的执笔场所。所谓小说不就是这样的东西吗?

    更严重的是,甚至有人断言长期住在美国会使日语变得不地道。不错,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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