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umbag,风琴爵士乐的妙趣
ney,不make love吗?”那样的光景,坦率地说我是不大乐意想象的。而如果被招呼的女孩心想“是嘛,makelove也未尝不可嘛”——实际上未必不可能——那就更可怕了。
这个就说到这里。不过布赖特·伊斯顿·埃利斯新出版的小说确乎有趣。读之,“什么呀,连篇累牍岂不全是车轱辘话”这么嘟嘟囔囔发牢骚的时候并非没有(看《美国精神病》时也是如此),可看完了,还是有某种缥缈的虚无感和毫无潮气的切切实实的哀伤残留下来,而这无疑是只有这位作家才能酿造的。不愧是有才华的作家,尤其是这方面的技巧不知是自觉所致还是非自觉所使然——读者也看不出二者界线——这点给人一种无可言喻的敬畏感。如此倾向与二十年代的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多少有点相似。“不惜以粉身碎骨来刻画时代的作家”——我送给埃利斯的这句广告词如何?所用英文绝对不难,有兴趣的人不妨看一下原文,那样更能理解作者要表达的东西。因为每一章的叙述者都不一样,所以要习惯语态的变化得花些时间,但熟悉结构后就能比较顺畅地读下去了。
一次在纽约某处开的宴会上,我偶然同埃利斯坐在一起,当时两人单独谈了很久。穿着打扮同小说里一模一样,完全是一丝不苟的“雅皮”派头,但并非滔滔不绝眉飞色舞那一类型。他究竟在想什么或感觉什么,我真有点捉摸不透,一如看他的小说。人们很多时候把他和杰伊·马基纳尼相提并论,但马基纳尼同此人在很多地方似乎截然相反。马基纳尼基本上坦率而健康,埃利斯则不同。当然这终究不过是我的个人印象。
我居住的马萨诸塞州剑桥有个非常可观的爵士乐俱乐部。对于我这个爵士乐迷来说实在喜出望外。毕竟在新泽西州普林斯顿住的时候,去听爵士乐现场演奏要下相当大的决心。在美国住大城市里有很多操心事,但这种时候着实方便。
一个位于佛蒙特广场,名叫“Reggatta Bar”;一个在查尔斯河波士顿这一边,名叫“Scholars”。两个都在一座很大的宾馆里面,都以合理的票价每晚由一流音乐家演奏。里面的气氛也够融洽,还可以吃点东西。完全没有在东京青山那家××××爵士乐俱乐部听爵士乐那样的逼仄和局促,像乘坐运送家畜的货车一样,服务也不差。可以打电话订座,连停车场都有,甚是便利。只是,客人几乎清一色是三十岁以上的白人情侣,很少看见黑人。所以——或许可以这样说吧——座位间的气氛比纽约的爵士乐俱乐部温文尔雅一些。
八月二十九日,去“Sce)或威望公司(Prestigs)这种六十年代“嘿嘿嘿!路线”似乎得到了一部分年轻人青睐,其心情我也能够理解。不过,较之最近路·德纳尔德松和舍利·斯科特的唱片在旧唱片店贵得离谱,对于班克罗等大西洋系统音乐家的重新评价却低得出乎意料,不知为什么。为什么呢?
这支麦克格里夫/班克罗乐队演奏曲目的范围很广,所谓六十年代大西洋风格的早期爵士乐(funk)和五十年代的贝西伯爵浑融无间地掺合在一起。总的说来,班克罗倾向于前者,麦克格里夫则似乎更看重后者。但毕竟二者交往已久,配合默契,在选曲方面全无生涩之感。班克罗那绵延不断而不无矫揉造作的横切面可圈可点,麦克格里夫轻歌曼舞从容不迫的独特的纵深感也悦耳动听。双方的人格直接流露在声音之中——我是这样认为的——而这点无论如何都非同一般。这天夜晚“Scon Globe报评论说:“掌握乐队主导权的,不管怎么说都是麦克格里夫的风琴”。其实不然(这个记者莫不是紧挨风琴坐着的?),班克罗的中音提琴一如往昔精神抖擞地震颤着前台。特别是那支撩人情怀的《爸爸的家》(Daddy's eaconight)——一片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