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半以前的事
—年半以前的事了,我去住处附近一所语言学校学了两个月西班牙语。来美国学西班牙语未免有点儿奇怪,但我要去墨西哥旅行一个月,加上翻译英文小说很多时候需要有西班牙语基础知识,可谓此其时也,决定好好学一学。因为是和美国人一起学外语,所以也有同时练习英语的打算。学校是有名的贝尔里图(美国讲法叫瓦利图),碰巧是减价期间,学费相当便宜,教科书也决不贵。学校“大力推荐”的练习用录音带全套买是很贵,但就我的记忆来说,录音带这东西几乎没起过作用,所以没买。在日本我没有上同类语言学校的经验,无法准确比较,但根据熟人说的情况,我推想要比在日本的语言学校学外语收费便宜得多。在美国,会讲西班牙语的人遍地都是,容易找教师大概也是便宜的一个原因。我居住的社区后面不远就有讲西班牙语的美籍拉美人居住地段,走在那里听到的全是西班牙语。
班上共有四个人,晚上七点开始上课。说老实话,我不大喜欢天黑后工作或学习,但只有这个时间段的课,别无选择。因为多数人是下班后来学语言的。除我以外的学生,两个是年老的太太,——个是三十刚过的雅皮士风貌的黑人。太太中的一位在波多黎各或什么地方有一幢分时制别墅,常在那边过冬,准备正正经经学西班牙语,或者先生退休后在那边度过晚年也不一定,年老的美国人里边似乎有不少出于这个动机才开始学西班牙语的。另一位太太学西班牙语的动机不明。
成问题的是名字叫查克的雅皮士风貌的黑人(实际上也可能不叫查克,记不确切了,姑且以查克称之)。此人在一家银行工作,下班后匆忙吃完晚饭赶到瓦利图。总是衣冠楚楚,拉尔夫·劳伦衬衫,架一副阿尔玛眼镜,便是这种气氛。虽说是黑人,但肤色是接近白色的咖啡色。他并非想学西班牙语才学的。究竟什么目的忘问了,总之是由于银行上司的命令——“喂:你要在三个月内学会讲西班牙语”——才不得不学的。这家伙为此嘟嘟嚷嚷一个劲儿发牢骚。上课前几分钟他总是对我絮絮叨叨,什么“其实我本不想学什么外语,也罢,毕竟银行出学费”啦,什么“今晚电视有篮球比赛,真想在家边喝啤酒边看节目”啦,什么“一天工作下来还要学这玩意儿,实在够呛”啦,等等。同电影上常看到的精神抖擞积极向上的美国精英银行职员形象大为不同。
这查克不知是压根儿没有语言天赋,还是上不来情绪,语法也好发音也好他都几乎不想记(或者记不住)。所以,由于这个人的关系,课程迟迟不得进展。然而他还挑三拣四满嘴歪理——“词尾干嘛变得乱七八糟?”我是觉得老说这个也无济于事。自己出了错,却辩解说:“我在学院学拉丁语来着,西班牙语弄不明白。”我恨不得问他一句你小子是怎么在学院拿的拉丁语学分?这还不算,话题总是偏离西班牙语独自信口开河,炫耀说自己在这初级西班牙语班固然百无一能,而若走到外面决非等闲之辈,如何如何。不客气地说,是个烦人的家伙。老师看样子也够焦头烂额的,但美国这类学校的老师,学生稍有意见就会被炒掉,所以只好耐着性子迁就最差劲儿的学生授课,一有谁扯后腿就甭想前进。瞧这样子,与其说是“学生”,倒不如称为“客户”更确切。如此这般,我只去了最初十回就溜之大吉了。对上课本身倒没什么不满,但我觉得和这查克一块儿学习纯属空耗。在外语学校同别人一起学外语远非易事。从我的体验说,语言学习这东西要在某种程度上实行斯巴达式教育,若不狠心把“跟不上的家伙甩下”,既教不了也学不了。
后来我找到一位家庭教师,独自一点一滴坚持学西班牙语。不久开始写小说,时间绝对不够了,也就不了了之。尽管如此,在我一个人扛着背囊在墨西哥旅行时,那一点点基础性的西班牙语还真帮了不少忙。说来也是理所当然——至少比一无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