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篇 曹公治水——一个河南人在台湾成神的传说
·循吏传》则有116人。由此可知,能被收入“循吏传”也是相当不容易的。
史学家认为,循吏是“吏”,因此必须遵奉朝廷的法令,以保证地方行政的正常运作;它有维护正确决策,如实反映下情,保障安民,与民休息等功能;它的政绩主要表现于改善人民的经济生活、理讼和教育等三个方面;它同时也扮演“教师”的角色,体现儒家文化“和”的精神;因此,循吏一般具有刚正不阿、直言敢谏、博学多识、明于礼法、具有地方或基层任职的经历等个性特点。
由此可见,清廷对曹瑾的政绩是肯定的。
关于曹谨【初名瑾】的生平,《清史稿》卷478,列传265“循吏”记载如下:
曹瑾【1786—1849】,字怀朴,河南省河内人。嘉庆十二年【1807】中举人。初官直隶知县,历署平山、饶阳、宁津,皆得民心。赈饥惩盗,多惠政。补威县,调丰润,以事落职。寻复官,发福建,署将乐。又以失察邪教被劾,引见,仍以原官用。
道光十三年【1833年】,署闽县,旗兵与民械斗,持平晓谕利害,皆帖服。值旱,迎胡神于鼓山祷雨,官吏奔走跪拜街衢间,瑾斥其不载祀典,独屹立不拜。大吏奇之,以为可任艰巨。时台湾岁歉多盗,遂补凤山。问疾苦,诘盗贼,剔除弊蠹,顺民之欲。淡水溪在县东南,由九曲塘穿池以引溪水,筑埤导圳。凡掘圳四万余丈,灌田三万亩,定启闭蓄泄之法,设圳长经理之。
道光二十年【1840年】,擢淡水厅同知,海盗剽劫商贾,漳、泉二郡人居其间,常相仇杀,又当海防告警,瑾至,行保甲,练乡勇,清内匪而备外侮。英吉利兵鉴犯鸡笼口,瑾禁渔船勿出,绝其向导,悬赏购敌酋,民争赴之。敌船触石,擒百二十四人。屡至,屡却之。明年,又犯淡水南口,设伏诱击,俘汉奸五人、敌兵四十九人。事闻,被优赉。未几,和议成,英人有责言。总督怡良知瑾刚直,谓曰:“事将若何?”瑾曰:“但论国家事若何,某官无足重,罪所应任者,甘心当之。但百姓出死力杀贼,不宜有负。”怡良叹曰:“真丈夫也!”卒以是夺级。后以捕盗功晋秩,以海疆知府用。瑾遂乞病归,数年始卒。【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1月出版,13062页】
从《清史稿》所载看来,曹谨一生为官三十余载,最后以海疆【台湾】知府候用;虽然仕途并不平顺,但他却是有清一代唯一一位被神化了的历史人物:凤山为他建起了曹公庙,新竹把他当做城隍神。
曹谨之所以能够获得台湾百姓的爱戴,就是因为他在台湾履任凤山县、淡水厅的8年期间【1837—1845】,勤政爱民,造福地方,嘉惠后人。
这里只谈他在凤山任职期间开凿的“曹公圳”。
凤山知县
1661年【明永历十五年】,郑成功在台湾南部设一府二县,即承天府、天兴县、万年县。
1683年【清康熙二十二年】,明郑降清。第二年【1684年】,清朝将明郑行政区重划为一府三县,即台湾府,下辖台湾县、诸罗县、凤山县;隶属福建省。其中凤山县也就是明郑的万年县,疆域是“东至淡水溪,西至打鼓山港,南至沙马矶头,北至二层行溪”。就当今的地名而言,淡水溪即今之高屏溪,打鼓山港即今之高雄港,沙马矶头即今屏东恒春半岛的猫鼻头,二层行溪即今贯穿台南县境的二仁溪。也就是说,清代的凤山县比今日的凤山市要大得多,包括了今天的高雄市,部分的高雄县及一部分屏东县。
1836年,也就是曹谨到任的前一年,台湾南部大旱,秋粮颗粒不收,粮价飞涨,盗贼蜂起,乃至引发抢米夺官粮事件,骚乱由南而北,台湾局势动荡不安。时任【1834—1843】台湾知府熊一本【安徽六安人】在《曹公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