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介石电贺罗斯福第三次当选总统
过我不妨再说一遍、两遍、三遍,你们的孩子们不会被送去参加任何外国的战争。”11月2日,他在布法罗再次宣布:“你们的总统说,这个国家不会参战。”
不论这些保证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他的真实思想,在多大程度上出于竞选的需要,但他既然刚刚信誓旦旦地作过保证,自然不会同意中、英、美三国合作的建议,因为这种合作就意味着美国对日作战。
但同时,美国政府在积极考虑对中国的新贷款和对日本的新制裁。在大选后的第一次内阁会议上就原则上通过了新的援华决定:向中国提供1亿美元,500架飞机和其他物资。宋子文在把这个消息密告蒋介石时说:“原则虽已通过,而手续繁多,稽延时日”,他要蒋在接见美国大使时“重申我方之急需”。
蒋介石很清楚,英、美为了维护其在亚太地区的利益,是需要中国牵制日本,而不能让中国与日本单独媾和的,中国在要求美援方面处于比以往更有利的地位。蒋介石为了求得更多的美援,屡屡以单独对日媾和要挟美国,而且居然屡试不爽。
罗斯福担心,“日蒋之间正在进行一些活动”,如果美国不给援助,蒋介石简直就打不下去了。他决定采取紧急措施。11月22日,罗斯福给韦尔斯写了个便条:“我总感到,关于对华贷款,要么不给,要给就得快点,因为我确实担心,如果我们不赶紧做点什么,自由中国的国内状况将会迅速恶化。”11月29日,罗斯福告诉摩根索,他要在24小时内宣布对华贷款1亿美元的消息,指示摩根索一天之内立即办妥5000万美元平准基金贷款的有关事宜;他同时指示琼斯,由进出口银行提供一笔5000万美元的商业贷款。
罗斯福果真赶在30日,即日汪签订《基本关系条约》,并发表《中日满共同宣言》的当天,发表了财政援华的声明。消息传来,国民政府其情自不待言。蒋介石在12月1日给罗斯福的感谢电中说:“当此日本承认伪组织与日伪签订条约,正在敝国危急之秋,幸蒙贵大总统适于此时宣布贷与我国以币制与信用之巨款,所以增强敝国对侵略者抗战力量,提高我军民自信心理与安定社会经济基础者,裨益实无限量。”
从1940年11月开始,美国政府在酝酿制订一项以后在大战中发挥了巨大作用的法令,这就是租借法。租借法允许总统在向事实上的盟国提供大量军援方面有广泛的处置权限,从而使美国外交和国防政策有了彻底的改变,是导致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的重大决策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