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民国第一疑案
在这封信的后半部分,他半是安慰半是催促地对应桂馨说:“不是不给你钱,一旦你能拿出黑材料,中央一定放款,但是金额不会超过三十万。”
洪述祖数次催促应桂馨,可等到花儿都谢了,也没等来江湖骗子应桂馨的黑材料。
杀人的信,杀人的电报
洪述祖的日子很难过,他在总统和总理面前夸下海口却交不了差,压力很大,他如坐针毡,心情十分焦虑。于是,3月6日,洪述祖给应桂馨写了一封“工作指导意见”信。现在将此信的关键之意翻译成白话,奇文共赏:
现在政府财政窘迫,你从中弄钱的办法,手续没搞好。
比如我们要杀邓家彦(老同盟会会员,激烈反袁,曾被逮捕,但并未处决)的话,就要先收集他的反对文章,再想好如何干掉他的方法,最后把他的死讯登在像《民强报》(此报不久前被这两个家伙携手收买)这样的报纸上,这才是标准的办事流程。
你以前说有黑材料,可现在不仅原件没有,连“印件”也没有,你居然还想让中央掏钱,怎么张嘴?我怎么向上面交代?
你是个聪明人,必须想个妥善的办法交差。当然,最好还是拿“印件”来。或者趁目标有特别不轨的激烈举动——像邓那样的行为,方可下手。
插一句,这句“方可下手”语义模糊,但结合邓家彦蹲大牢的经历以及现在难于交差的现实,不排除洪述祖让应桂馨趁目标有“激烈举动”时动用武力交差的意思。
应桂馨收到这封信之后,有何感想?
四天后,即3月10日,应桂馨给洪老大发了一封电报:请转呈财政部,让政府以六六二折、利息八厘卖我三百五十万公债。
这封电报似乎出现得过于突兀:应桂馨不提黑材料的碴儿,提公债干什么?
公债就是国民政府发行的一种债券,只是这种债券相当抢手。原因是政府急于套现,公债一般都以最大的折扣尽快出售。而等到公债到期还本时,都按票面价值加利息计算。
也就是说,应桂馨想利用洪老大的中央政府背景优势用公债套利,发一笔横财。
可这与搞臭宋教仁他们的计划有什么关系?
洪述祖也晕了,因为电报内容看起来不像是答复自己发出的那份“工作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因此他写信给对方:我没明白你的意思,请给我详细解释一下(来意不明,请详情再转)。
不等应桂馨答复,3月13日,洪述祖给应桂馨发去一封至关重要的电报:已交财政总长核办,偿止六厘,恐折扣大,通不过,毁宋酬勋位,相度机宜,妥筹办理。
洪述祖告诉应桂馨,公债的事我已经交给财政部长在办,估计利息达不到你说的八厘,只能搞到六厘,而且你要求的折扣也比较大,恐怕通不过财政部的审核。
根据洪述祖先生几天之后的表现推断,他并没有尽力去办公债的事,甚至根本就没办。当然,洪述祖的这种行为也可以理解:不见兔子不撒鹰。应桂馨承诺的黑材料没有着落,让洪述祖在领导面前丢了好大的面子,结果你应桂馨还想借他洪述祖的中央背景低价购买公债赚利息,哪有那么便宜的事情!
因此,洪述祖在电报的后半部分暗示应桂馨:你想拿好处也行,但你必须有更加积极明确的表示——“毁宋酬勋位”。
“毁宋酬勋位”下文会深入剖析,暂时不多说。
又一封杀人的信
同日,即3月13日,应桂馨发给洪述祖一封信,这是一封堪称近代史上第一不要脸的犯罪信,信的内容可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只有一句话:“三月初九来函,及十三号电,均敬悉。兹分别详陈于后。”这是解释写此信的目的是回复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