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民国第一疑案
拿违法当盐吃的洪述祖看来,只要应桂馨不暴露,杀了宋教仁也是可以找个好借口把这笔已经准备好的钱拿到手的。
既然“毁宋酬勋位”和“债票特别准”都无法证明袁世凯直接涉案,难道袁世凯就此洗脱嫌疑了吗?
为了搞清楚这个问题,必须深入研究一下重大嫌疑人洪述祖先生的口供。
不靠谱的口供
应桂馨于案发后第三天被捕,洪述祖则在案发后逃到了青岛德国租界。
1913年5月3日,他在青岛通电,承认是自己“冒用中央名义”,是自己假传圣旨,袁世凯和赵秉钧没有命令他“毁宋”。而他提出的“毁宋”是指诽谤,是利用黑材料毁掉宋教仁的名声,至于后面的“去宋”和“剿捕”都是应桂馨自作主张,跟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仅欲毁其名,何得认为谋杀之证据)。
这之后,他就一直藏匿在租界,活得很滋润。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1917年春,自以为已被大家遗忘的极品坏人洪述祖先生,从青岛来到了上海这个他当年战斗过的地方,并找到了新的就业机会——替日本人推销鸦片。
放眼整个中国近代史,几乎没有人能把极品爱财奴本色发挥到洪述祖先生如此出色的地步。
洪述祖自以为大家都已经忘记了他这个刺宋案的主谋之一,自以为可以在上海平安地混下去,但他没有想到,上海对于他来说就是一张虎口。因为有两个人一直时刻关注着他的行踪——宋振吕(宋教仁的儿子)和刘白(宋教仁的秘书)。
洪述祖很快就被二人抓住了,先是被暴打了一顿,后又被扭送到了他最应该去的地方——法院,去接受中华民国的最终审判和刑罚。
鉴于这样一个客观现实——袁世凯、赵秉钧此时已死且声名也被世人踩成了渣,洪述祖先生在法庭上提出了一个新说法:“毁宋酬勋位”的电报是袁世凯通过赵秉钧转交给自己的,自己完全没做任何加工,至于“毁宋”被理解成什么意思,完全取决于应桂馨同志的个人理解能力。
总而言之,他只是奉令行事,“毁宋”跟他洪述祖没有关系。
但法官不为所动,因为洪述祖的这种说法在逻辑上存在三个漏洞。
漏洞一:应桂馨明确提出“刺宋方案”的那封回信是对“意见”与“毁宋”电文的综合答复,而“意见”很明显是洪述祖先生的私人作品。也就是说,即便洪述祖把“毁宋”电文推到袁世凯的头上令其负有领导责任,也不能说自己就是“奉令行事”,因为“意见”有明显的教唆意图。
漏洞二:假设“毁宋”电文出自袁世凯之手,那么对于应桂馨之后数次要求洪述祖“呈上”等待进一步指示的电文,洪述祖就应该呈送给袁世凯看,让袁世凯作出进一步批示。而一旦呈报给袁世凯,那么洪述祖就是受袁世凯的指示杀人,他便可以借此脱罪。
当时袁世凯、赵秉钧都已经故去,没有人会威胁他说出所谓真相,再加上他的人品,他完全可以在法庭上如此给自己辩护。可是洪述祖并没有这么做,并没有指证袁世凯或赵秉钧对应桂馨的刺杀方案做了批示。
换句话说,洪述祖是真的没有“呈上”,而袁世凯也没有直接参与“刺宋”。
漏洞三:洪述祖没有办法解释自己在应桂馨提出“刺宋”之后仍催促对方赶紧兑现承诺的行为。
洪述祖不但没有“呈上”,还催促对方赶紧“去宋”。那只有一种解释:洪述祖自作主张同意了应桂馨的刺杀方案,他就是主谋。
1919年3月底,洪述祖被判死罪,处绞刑。这是中华民国的第一起绞刑。
4月15日,洪述祖被绞死。
死状极惨,行刑过程中头颈分离。
这对那些曾经被他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