洹上问
长),因参加此项条约的谈判而一生都被“亲日派”和“卖国贼”的恶谥死死压着,“五四”那天怒不可遏的学生们火烧赵家楼,烧的就是他的家。该“贼”居然一直活到了1966年!
他生前在美国发表的《我与廿一条》是这样记述的:
(1915年春)日置公使(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回到北京,即请见总统。总统以为回任之仪式访问,令我同见。岂知日使寒暄后,即说:“本国政府为谋两国永久亲善和平起见,拟有《觉书》一通,希望总统重视两国关系之切,速令裁决施行。”
本应向外交部递交的文书,却要当面交给驻在国总统,且敢令其“速令裁决施行”,可见日本人对我国之蔑视。
对如此无礼之倭国使节,袁世凯早就在朝鲜见过,所以,他以国家元首之尊,不软不硬地顶了回去——
总统答言:“中日两国亲善,为我之夙望,但关于交涉事宜,应由外交部主管办理,当交曹次长带回外部,由外交总长与贵公使交涉。”言已即将日使《觉书》向桌上一搁,并未展阅。……
翌晨,总统即召集外长孙宝琦、秘书长梁士诒、政事堂左丞杨士琦及余(曹自称)四人到府(总统府)。总统说:“日本这次提出的《觉书》,意义很深,他们趁欧战方酣,各国无暇东顾,见我国是已定,隐怀疑忌,故提此《觉书》,意在控制我国,不可轻视。至《觉书》第五项,竟以朝鲜视我国,万万不可商议!”
日本人提出的《觉书》到底都有哪些条件呢?曹氏云:
揣日本此次所提之廿一条,包罗万象,集众大成,势力由东北、内蒙以至闽、浙,权利由建铁路、开矿产以至开商埠、内地杂居。甚至第五项要求政府机关设立日本顾问,两国用同一军械,警察由日本训练,小学用日本教师,日本僧人到内地传教。凡此苛刻条件,思以雷霆之压力,一鼓而使我屈服。若使随其所欲,直可亡国。
难怪袁世凯忿忿地在日本人留下的《觉书》上批注:“荒唐荒唐”、“实堪痛恨”!
遵照大总统的指示,外交部正、次部长与日本公使等举行谈判,从冬谈到春,前后三十多次会议,谈判殊为艰难。曹氏的回忆文章中屡屡出现这类记载:“彼此辩论很久,直至散会,没有解决”,“会议多次,各执一辞,终未获解决”,“争到舌敝唇焦”,“遂于不欢中散会”等等。
为让国际社会与本国民众知道日本人的亡华野心,精明的老袁借其英籍顾问莫里循(George Ernest Morrison)之口透露了中日正在秘密交涉的消息。此招儿果然奏效,列强使节们立即奉命发表声明:严重关注中日谈判。国内民众的抗议风暴更是平地而起,强烈反对日本逼迫我国签订“二十一条”。
老袁再一次用他习惯且奏效的“拖延战术”,欲把日本政府的强盗胃口拖小——清季洹上村复出时,他就曾密电统兵南下平叛的冯国璋:慢慢走,等等看。拖的结果就是国家避免了大规模和长时间的内战,南北和解,清廷垮了。
然而,从来弱国无外交。这一次,袁氏的拖延战术不灵了——5月7日下午,日方突然向我政府提交了最后通牒,要中方必须于两日内接受除第五项条款之外的其余几条:
如到期不受到满足之答复,则帝国政府将执认为必要之手段……
此前,日本已经在山东、奉天增兵,在渤海沿岸派军舰游弋,关东宣布戒严,日侨准备撤退,战争迫在眉睫!
高压之下,袁世凯召集副总统以下的政府要人开会。老袁问段祺瑞:“中日交战,有无把握?”性情刚烈的段将军,此前曾表示“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但此番却只能实事求是地禀报:“三日即亡。”其余各位皆默不作声。外交总长陆徵祥迟到,因为英国公使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