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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人具鸡黍之家里的鸡汤
,心想大概又是“一代不如一代”论吧。长大后吃得多了,大概明白了些。

    当年麦当劳、肯德基刚杀到台湾时,诸位古典派美食家们纷纷痛心疾首,觉得国粹将灭。我虽然没觉得如此夸张,但快餐鸡不那么鲜倒是真的。快餐炸鸡味重,面裹之,油炸之,香料浓厚,鸡肉只提供口感嚼头,本身味道似乎不大高明了。国外归来的朋友都感叹国内的快餐鸡已属好,纷纷指责北美鸡如何腥。我妈说北美鸡激素多有害健康,我是不大信的——美帝国主义比我们多吃百多年炸鸡,也没亡国灭种性生活不和谐吧。只是外国鸡腥而单调,味道不如中国鸡确是真的。

    外国对付鸡和中国对付鸡,区别似乎就在“鸡汤”这点上。《三剑客》里有段经典描写,说吝啬律师请吃饭,“这只可怜的老母鸡真瘦,顶着一层皮居然没被骨头戳破,本来等着老死,不知从哪里寻来做菜的”。律师和波托斯就吃了那鸡的脑袋、翅膀和脚,全封不动撤下,但对鸡汤没多提。民国时有笑话,说有德国大夫刚来北京,擅做试验,用橘子汁煮鸡。这当然炖不出什么清鲜佳味。所以鸡汤之美妙,不在于鸡,在于那点对鸡本身鲜味的悠长提炼。

    鸡汤鲜与不鲜没法用化学元素分析出来,只能凭感觉凭心一点点妙悟。鸡是很老实的,寻常人家不用人参桂圆枸杞等神物,只要用心,也能熬出好鸡汤。许多朋友都说,谈及家里的温暖记忆,总是有一锅鸡汤水汽氤氲着,是妈妈用心熬出的。然后,妈妈们总是会小心地把鸡腿留出,自己吃鸡脖子、鸡翅,爸爸吃鸡爪,同时还笑眯眯地说爱吃鸡脖子,肉细。这点儿感觉历久弥新,时间越久越深印入骨。鸡没什么太剽悍的性格和味道,但温淡可人,其鲜悠远,和家相仿。大概少年时的家,就是一鸡一黍、一点米饭谷香加一点清淡温暖的鸡汤鲜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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