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指尖的距离(6)
“小傻菇,你真是笨死了!”周思指着熙童的脚。
熙童这才发现,每只脚上都磨了四个透亮的水泡,按上去有软软的痛意。
这泡看上去架势怪吓人,难怪周思大吃一惊。熙童却觉得好生怀念,都已经好久没有磨过水泡了。
当初选秀结束,也算是正式迈入娱乐圈,公司给配了经纪人。那段时间里,经纪人对她耳提面命,时时提醒,特别是鞋子方面,更是要秉承高跟鞋是女人最好的武器这一条,勒令熙童将所有的鞋一律换成了高跟,差点儿连拖鞋都不放过,至少七厘米,这才显得双腿修长优美,姿态漂亮。
经纪人只是说:“公司里腰细腿长容貌靓丽的女孩子多了去,你同她们站在一起,倒是可以当M中那个低谷。”
不至于吧!熙童原本还不以为然,有些阳奉阴违,可不多时就发现了,鞋子要高,裙子要短,身上要透而不露,摆POSE时,还得趁人不备调整角度,悄没声息去抢镜头……所有的一切都是粉红暗战。
要战斗,怎么能没有武器?只得老老实实听话,穿着高跟鞋接受后期培训。
记得第一个月,她每天穿着高跟鞋站六个小时,还得跳舞,脚肿得像象腿,一按一个坑,擦破皮更是常事,邦迪都没用,得用绷带把脚缠起来,痛到哭不出声,可是第二天,仍旧得继续。
然后再一个月……
再一个月……
好了。
习惯那么可怕,以至于现在,一出门便不假思索,套上高跟鞋就走。哪怕已经不再需要……
现如今,赤裸的脚踩在地毯上,平平的,竟觉得有些不大习惯。
想到这里,熙童突然觉得好笑,如果当初也有这本事,能穿高跟鞋翻山越岭如履平地该有多好。
原本刑嘉航说的那顿饭,熙童并不在意了,刑嘉航多忙啊,分身乏术啊。
偏偏只要在路上碰面,他还记忆特别好:“小蘑菇,记得我差你一餐饭。”每每这么说,都成了他打招呼的方式。她真的没料到,吊在眼前的苹果能有吃到的一天。
熙童有些怕……灰姑娘嫁给王子,是因为她原本就是公爵的女儿。可她自己呢,从没奢望过骑白马来的会是王子。她自小便胖,但凡出风头受男孩子瞩目的机会,统统都不是她的,而是那些漂亮女孩子的。
唯一有一次,在高中毕业的时候,班草邀她同游。熙童去了,却空等一个小时。之后她才知道,那是他们打的一个赌。熙童只是无所谓地笑笑,没放在心上,幸好一开始就没有当真。
这一次,约好了时间地点,熙童觉得挺无措。苹果吊得太久,就这么飞速靠到自己嘴旁,会不会是别人砸过来的?吃不到还会被打到痛。
可是犹豫了一会儿,她还是打开衣柜。
衣柜里都是些旧T恤,样式也不适合,将箱子从床底拖出来,她仔仔细细地找,总算是找到一件小连衣裙,那还是表姐夫从国外带回来给表姐的,一不小心拿大了两个码,被表姐好一顿揍之后,大手一挥转送给了她。圆圆的水玉点,赫本式的优雅温婉,熙童一直都不敢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