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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生活
拉的旧仔裤。他的衬衣都可以做我的外套。然后拿了一个苹果,去地铁坐车。要交稿子,要拿薪水。虽然我一点也不想看到那几张讨厌的脸。在地铁车站,我又遭受一次打击。碰到高中时的男友和他的妻子。

    那时我刚好蹲在候车站台上啃苹果。

    我喜欢看到陌生人。看他们一群群从我身边走过。我们之间的距离最近的时候只有两公分。可彼此的灵魂却相隔千里。城市的生活给人的感觉总是冷漠。

    而我是个好奇的人。小时候,我常常一动不动地看着别人的眼睛。那时候别人常对我父母说,这个女孩子一点都不怕生。

    长大以后,有很多人提醒过我,不能放肆地看别人的眼睛。尤其是对男人。因为这对他们来说,可能是种诱惑。可是我已经改不过来。

    我常常想,那个被我看着的人,他是不是会走过来和我说话。我希望他能够把我带走。

    然后一个高个子的男人走过来叫我,小安。我的嘴张了半天,终于叫出他的名字。你好你好。

    一个穿着粉红色毛衣的女人微笑着跟在他的身后,他说,我的妻子,我陪她去医院。我看到她的肚子。我连忙又说,恭喜恭喜。

    太客套了。我几乎不想说话。最起码有6年我没有和他相见。失去了缘分的人,即使在同一个城市里也不太容易碰到。他认真地看了看我,他说,你有点苍白,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他把手搭在女人的腰上,扶着她慢慢地走了。突然之间,我想起来的是16岁的时候,看完夜场的电影,他送我回家。

    在黑暗的楼道上他沉默而激烈的亲吻。所有的温柔甜蜜终于凝固成脑海中一个平淡画面。而且轻易不会想起。时间让爱情面目全非。或者这并不是爱情。我放手离开的那份感情,并不是我理想中的爱情。

    那个醉酒的男人林。在把脸埋在我的脖子上的时候,曾轻声问我,到底有没有爱情。我无言以对。

    如果我没有和他分手,我是否会和那个穿粉红毛衣的女人一样。温柔平和的脸。

    被好好的照顾着。而现在的我,是个穿着旧仔裤,宽大男式衬衣的女孩。脸色苍白地啃着一个苹果。四处奔波。一无所有。

    去北京的时候,罗带我出去逛街。过马路的时候,他在人群中轻声地叮嘱我要小心。从车里出来的时候,把手放在我的头顶,防止我的头被撞痛。这些温暖妥帖的细节给了我感动。从小我是寂寞的孩子。

    父母忙碌于事业,常年在外。作业本上的签字都是保姆的。我从来不幻想任何安慰和陪伴。可是我答应罗。答应这个开始歇顶的中年男人。我可以去北京。

    有时候,做出一个决定的理由可以是这样的简单和轻率。

    感伤的心情在领到稿费以后,开始有些好转。1500块。虽然写的字足够抵得上一部长篇。自己也算不清楚的,这些就这些吧。反正字是非常廉价的。这种兼职也不知道有多少中文系的学生想要来做。

    电台根本不愁没人来写。

    气愤的是无意见看到的一个报告。这档音乐节目要拿出去参加评奖。用的稿子是我写的关于中国摇滚乐的现状。我查了多少资料,听了多少CD才码出来的字,居然只署了主持人的名字。办公室里一片寂静。我知道他们都在装糊涂。不就是因为她是市里某个领导的亲戚吗。除了念几句普通话,她懂什么音乐。我微笑着看着那个报告,心里迅速地盘算着。

    没有了这份工作,估计我的日子在一段时间会比较难过。但如果忍受这种轻视,我的日子会一直都比较难过。

    我拿着报告走到那个主持人面前。她把头埋在一本音乐杂志里面。

    我说,这稿子是我写的,应该署上我的名字。

    台长说了,大家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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