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舞,随着节奏摇摆起美丽的头,却无意加入跳舞的行列,但是,那么伤心和可爱,实在叫人怜悯。
这个智力天生有残缺的孩子要做的一件大事,就是和学算数的一个邻居小女孩一起计算。计算很容易,数也很少,总和不超过十二到十五。但是邻家女孩很吃力,弄几个数就乱了,掰着指头算不过来。卡蜜儿明白小女伴算错了,想帮帮她,就张开双手伸出去。家里也教给她最基本和最简单的概念,她知道二加二等于四。一个聪明的动作,甚至一只鸟儿,也能数到二或三,但是以什么方法我们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卡蜜儿本来能数得更多。她的手指头也只有十个,在她的小朋友面前张开,那样子十分诚恳,就像一个付不了钱的老实人。
女人早早就表现出爱俏,卡蜜儿却毫无迹象表明这一点。骑士就说:
“一个小姑娘不懂得戴帽子,这事儿也真够怪的。”
德-阿尔西夫人听了这话,苦笑了一下,对她丈夫说道:
“可是她很美呀!”
她说着,就轻轻地推了推卡蜜儿,让她在父亲面前走一走,以便让父亲好好瞧瞧她开始发育的腰身,以及她那还未脱掉孩子气的可爱的姿势。
卡蜜儿渐渐长大,也渐渐喜欢上她看得见的教堂,而不是她不懂的宗教。也许她心灵里就有这种不可战胜的本能,而一个十岁的孩子在这种本能的作用下,就会打算穿上粗呢修士袍,坚持追求受穷受苦的生活,这样打发~生。世上有多少漠不关心的人,甚至有多少哲学家生生死死,但没有一个能解释如此怪异而又实存的一种现象。
“我在孩提时期,看不见上帝,只看见了天空。”
毫无疑问,这是一句崇高的话,但不知是哪个聋哑人写的。卡蜜儿远没有这么大能力。在涂成蓝色的白灰墙上,用铅白色粗糙画出的圣母像,好似店铺的招牌;一名外省的唱诗童子清脆而细微的声音,使石板地凄然地震颤,但卡蜜儿根本听不见;还有,教堂侍卫的步伐、执事的神态——谁知道是什么使一个儿童抬起眼睛呢?不过,只要孩子抬起眼睛,这些又有多大关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