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动篇
(10)又:当为“夫”字的形误。
(11)城:据文意“城”字衍,当删。仞(rèn任):参见5·5注(1)。楹(yíng盈):柱子。
(12)女(rǔ汝):通“汝”,你。素缟(gǎo搞):丧服。河:这里指黄河。“素缟哭河”事,见《穀梁·成五年传》。但“女”字不可解,恐有夺误。本书《感虚篇》亦说哭河事。
(13)河流通:传说晋景公时,梁山(今山西西部吕梁山)崩,黄河被堵塞不通,景公接受别人的建议,穿着丧服向河哭泣,河水就通了。参见本书《感虚篇》。
(14)鲁君:据《左传·襄公二十三年》记载,“鲁君”当作“齐君”。
【译文】
顿牟反叛,赵襄子带兵讨伐顿牟。晋军到达顿牟城下,顿牟的城墙崩塌了十多丈,赵襄子鸣金而退兵。如果杞梁之妻痛哭而城墙崩塌,那么赵襄子的军队中有哭泣的人吗?秦国将要灭亡,咸阳城门向内倒塌;霍光家族要衰败,家里的墙自己倒塌了。是谁向秦宫、霍光家哭泣呢?然而城门崩垮院墙倒塌,是秦国、霍光家族败亡的征兆。也许是当时杞国的城墙刚好要倒塌,而杞梁之妻又恰好在城下痛哭,正如燕国天气正好变冷,而邹衍偶然对天呼号一样。两件事同属一类,发生的时间又恰巧相连,听到的人,有的因此也就相信两者真有因果关系了。再说城老了,墙就朽坏,也有自动倒塌的。一位妇人的痛哭,就能倒掉五丈城墙,如此说来,一个指头就能摧毁三仞高的柱子了。春秋时期,山峰多有变化。山和城是同一类事物。痛哭能使城墙倒塌,又能够哭垮山吗?你相信了晋景公穿着孝服去向河而哭,被堵塞的河水就流通了的说法,那么相信杞梁妻痛哭能使城墙倒塌,本来也就是应该的了。考察杞梁是随军出征战死的,没有活着回来。他的妻子迎接灵柩,齐庄公在路上吊唁,杞梁妻不接受这种吊唁,棺材运回家中,齐庄公到她家里去吊唁,并没有讲到杞梁妻在城下痛哭的事情。本来是随军出征战死,随军战死并不在城中,杞梁妻向城痛哭,哭的不是地方。如此说来杞梁之妻痛哭而城墙倒塌的事情,又是荒诞无稽的说法了。
【原文】
43·11因类以及,荆轲秦王(1),白虹贯日(2);卫先生为秦画长平之计(3),太白食昴(4),复妄言也。夫豫子谋杀襄子(5),伏于桥下,襄子至桥心动(6)。贯高欲杀高祖(7),藏人于壁中(8),高祖至柏人(9),亦动心(10)。二子欲刺两主,两主心动。实论之。尚谓非二子精神所能感也,而况荆轲欲刺秦王,秦王之心不动,而白虹贯日乎?然则白虹贯日,天变自成,非轲之精为虹而贯日也。钩星在房、心间,地且动之占也。地且动,钩星应房、心。夫太白食昴,犹钩星在房、心也。谓卫先生长平之议,令太白食昴,疑矣!岁星害鸟尾(11),周、楚恶之(12);……然之气见(13),宋、卫、陈、郑灾(14)。案时周、楚未有非,而宋、卫、陈、郑未有恶也。然而岁星先守尾(15),灾气署垂于天(16),其后周、楚有祸,宋、卫、陈、郑同时皆然。岁星之害周、楚,天气灾四国也,何知白虹贯日不致刺秦王,太白食昴使长平计起也(17)?
【注释】
(1)荆轲:参见16·28注(1)。秦王:即嬴政。参见9·11注(7)。“荆轲”下脱一“刺”字。(2)白虹贯日:参见19·5注(1)。
(3)卫先生为秦画长平之计:参见19·5注(2)。
(4)太白食昴:参见19·5注(3)“太白蚀昴”条。
(5)豫子:即豫让。参见19·5注(9)。
(6)以上事参见《史记·刺客列传》。
(7)贯高: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