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篇 名理
非的分际,然后用法度去裁决;观照事物时采取虚静审慎的态度,处理这些问题时再以法度为依据。在处理具体事物时,要把审察名理所得的结论贯穿于全过程,这就称之为究理。只有依法办事而不偏执一己之私,方能认识天道而不迷惑,方能发奋自强。因此,掌握道的圣人在观照天下时,要体察天道遵循的事理,这样就能够正定事物之是非善恶、把握事物始末之理。做到这一点,同时也一定要循名究理。所有事物都有形名,而每一具体事物又都有它的具体名称,事物有具体名称与其具体事实相吻合,那么福祸兴衰的道理也就因此而可以把握了,这就与形移则影随、声动则响应、衡器确定则重轻即明的道理一样。因此掌握道的圣人能够虚心静意地观照事物,能够依法公正地处理事物,因此能够认识自然人事的规律,并把握住名理的实质。
国内动荡不安却又在外交上举措失利,此是取败之道;国内已出现败亡的迹象却执迷不悟地对外兴兵,这是注定要灭亡的;违逆天道、骄横恣肆而怙恶不悛者,必自取灭亡。举一国之兵而攻袭一弱小国家,如其事未遂,那算是上天的照顾,没有使其得到以强欺弱的恶名;然一旦得手,也绝无功名可言。大逆不道,外内迷乱,执此逆道,一意孤行,必定是国家危殆、自取祸殃。逆上加逆,酿成大患,国无大小,统统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