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斋三笔·卷十
唐夜试进士
【原文】
唐进士入举场得用烛,故或者以为自乎旦至通宵。刘虚白有二十年前此夜中,一般灯烛一般风之句,及三条烛尽①之说。按《旧五代史选举志》云:长兴二年,礼部贡院奏当司奉堂帖②夜试进士,有何条格者。敕旨③:秋来赴举,备有常程④,夜后为文,曾无旧制⑤。王道以明规是设,公事须白昼显行,其进士并令排门齐入就试⑥,至闭门时试毕,内有先了者,上历画时,旋令先出,其入策亦须昼试,应诸科对策,并依此例。则昼试进士,非前例也。清泰二年,贡院又请进士试杂文,并点门入省⑦,经宿⑧就试。至晋开运元年,又因礼部尚书知贡举窦贞固奏,自前考试进士,皆以三条烛为限,并诸色举人有怀藏书册不令就试。未知于何时复有更革。白乐天集中奏状云:进士许用书册,兼得通宵。但不明言入试朝暮也。
【注释】
①三条烛尽:考试时间以三条蜡烛为限。
②堂帖:文件,规定。
③敕旨:皇帝的诏令。
④常程:一般的规程。
⑤旧制:惯例。
⑥其进士并令排门齐入就试:参加考试的人都要服从命令在门外排好次序一齐进入考场。
⑦点门入省:指定进入特别的官署部门。
⑧经宿:经过一宿,即第二天。
【译文】
唐朝进士入考场得用蜡烛,因而有人以为要从天刚亮考到第二天通宵。刘虚白有二十年前此夜中,一般灯烛一般风的诗句,又有三支蜡烛燃尽为限之说。《旧五代史选举志》中说:后唐明宗长兴二年,礼部贡院奏当司奉宰相下的文件(堂贴)夜间考试进士,专门有人拿着文件的条款。皇帝的诏令说:秋天来参加考试,准备有一般规程,入夜后才写文章,不曾有旧的制度。王道都是按明白的常规设立的,公事必须在白昼公开进行,参加考试的人都要服从命令在门外排好次序一齐进入考场,到关门时考试结束,其中如有先考完的人,记好他的时间,就令他先出去,他们入策也须要白天考试,应试各科对策,并仍照此例。白天考试进士,不是以前的惯例。后唐末帝清泰二年,贡院又请示计进士考试杂文,并且指定进入特别官署部门,过一夜晚就参加考试。到了后晋出帝开运元年,又因为礼部尚书知贡推举窦贞固的奏折,以前考试进士,都以三支蜡烛的时间为限,并且各种举人有怀藏书本的就不让他参加考试。不知道到什么时候再有革新。白居易集中奏状说:进士允许参考书册,并且得通宵达旦。但没有说明白入试的时间是清早还是晚上。
纳绸绢尺度
【原文】
周显德三年。敕,旧制织造绸、绢布、绫罗、锦绮、纱縠等,幅阔二尺起,来年后并须及二尺五分。宜令①诸道州府,来年所纳官绢,每匹须及一十二两,其绸只要夹密停匀,不定斤两。其纳官绸绢,依旧长四十二尺。乃知今之税绢,尺度长短阔狭,斤两轻重,颇本②于此。
【注释】
①宜令:命令。
②本:根源。
【译文】
后周太祖显德三年。皇帝下诏,按旧方法织造的粗绸、绢布、绫罗、锦缎、绉纱等,幅宽二尺以上,来年后并一定要达到宽二尺五分。命令各道、州、府,来年缴纳给官府的绢,每匹必须达到十二两重,粗绸只要稀密均匀,不定斤两。缴纳给官府的绸绢,依旧长四十二尺。于是才知道如今纳税的绸绢,尺寸长短宽窄、斤两轻重,都根源于此。
朱梁轻赋
【原文】
朱梁之恶,最为欧阳公《五代史记》所斥詈①。然轻赋②一事,旧史取之,而新书不为拈出。其语云:梁祖之开国也,属黄巢大乱之余,以夷门一镇,外严烽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