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斋三笔·卷四
世俗之士不通晓事理,以为这是阮籍讥讽汉高祖,即使李太白也有这样的说法,这话说错了。
省钱百陌
【原文】
用钱为币①,本皆足陌②。梁武帝时,以铁钱③之故,商贾浸以奸诈自破④,岭以东,八十为百,名曰东钱;江、郢以上,七十为百,名曰西钱;京师以九十为百,名曰长钱。大同元年,诏通用足陌,诏下而人不从,钱陌益少⑤,至于末年,遂以三十五为百。唐之盛际,纯用足钱。天祐中,以兵乱窘乏,始令以八十五为百。后唐天成,又减其五。汉乾祐中,王章为三司使,复减三。皇朝因汉制,其输官者,亦用八十,或八十五,然诸州私用,犹有随俗至于四十八钱。太平兴国二年,始诏民间缗钱⑥,定以七十七为百。自是以来,天下承用⑦,公私出⑧纳皆然,故名省钱。但数十年来,有所谓头子钱,每贯五十六,除中都及军兵俸料外,自余州县官民所当得,其出者每百才得七十一钱四分,其入⑨者每百为八十二钱四分,元无所谓七十七矣。民间所用,多寡又益不均云。
【注释】
①用钱为币:拿铜钱来做货币流通。
②足陌:即足陌钱,古代制钱每贯十足为百枚,称足陌钱。陌通佰。
③铁钱:将流通货币由铜钱改为铁钱。
④商贾浸以奸诈自破:商人便私下里行奸使诈破坏了足钱为百的规矩。
⑤钱陌益少:货币分量都不足,且越来越少。
⑥缗钱:用绳穿连成串的钱。
⑦承用:承袭沿用。
⑧出:支出。
⑨入:收入。
【译文】
用铜钱做货币流通,本来都足够100文。南朝梁武帝的时候,因铜钱改为铁钱的缘故,商贾便私下作奸行诈自行破坏了100文的规矩,在萌渚岭(今湖南江华)以东,以80文为100文,起名叫东钱;长江、郢(今湖北江陵)以西,以70文为100文,起名叫西钱;京师(今江苏南京)以90文为100文,起名叫长钱。梁武帝大同元年,下诏统一用足数的百文流通,但虽然下了诏书,而人们并不实行,钱陌越来越少,到了大同末年,最终以35文为一百。唐朝兴盛时期,全部通行足一百文的钱。唐哀帝天祐年间因战乱而经济困乏,国家开始允许以85文为100文。后唐天成年间又减去了其中五文(以80文为100文),五代时后汉高祖刘嵩乾祐年间,王章任三司使,又减去了三文(以77文为100文)。宋朝沿袭后汉的制度,其中输官的人,也以80或85文(为100文),然而各州私下使用,还有随当地习俗达到以48文为100文的。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开始下诏书规定民间用绳子穿的缗钱,全部以77文为百文。从这时开始,全国承袭沿用,国家和个人支出或收回都使用这个数,所以起名叫省钱。但几十年来,有所说的头子钱,每贯56文,除了首都以及军队中的士兵领军饷以外,剩余各州县的官吏和百姓应当得到的是,支出的每百文才得71.4文,收回的每百文得82.4文,本来就没有所说77文(为100文)。民间所用的数目,多少就更不均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