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 大取
天之爱人也,薄于圣人之爱人也(2);其利人也,厚于圣人之利人也。大人之爱小人也,薄于小人之爱大人也;其利小人也,厚于小人之利大人也。
以臧为其亲也(3),而爱之,非爱其亲也;以臧为其亲也,而利之,非利其亲也。以乐为爱其子,而为其子欲之,爱其子也。以乐为利其子,而为其子求之,非利其子也。
于所体之中,而权轻重之谓权。权,非为是也,非非为非也,权,正也。断指以存腕,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也。害之中取小也,非取害也,取利也。
其所取者,人之所执也。遇盗人,而断指以免身,利也;其遇盗人,害也。断指与断腕,利于天下相若,无择也。死生利若,一无择也。杀一人以存天下,非杀一人以利天下也;杀己以存天下,是杀己以利天下。于事为之中而权轻重之谓求。求为之,非也。害之中取小,求为义,非为义也。
为暴人语天之为是也而性,为暴人歌天之为非也。诸陈执既有所为,而我为之陈执;执之所为,因吾所为也。若陈执未有所为,而我为之陈执,陈执因吾所为也。暴人为我为天之。以人非为是也,而性不可正而正之。利之中取大,非不得已也。害之中取小,不得已也。所未有而取焉,是利之中取大也。于所既有而弃焉,是害之中取小也。
义可厚,厚之;义可薄,薄之。谓伦列。德行、君上、老长、亲戚,此皆所厚也。为长厚,不为幼保亲厚,厚;亲薄,保亲至,薄不至。义厚亲,不称行而顾行。
为天下厚禹,为禹也。为天下厚爱禹,乃为禹之爱人也。厚禹之加于天下,而厚禹不加于天下。若恶盗之为加于天下,而恶盗不加于天下。
爱人不外已,已在所爱之中。已在所爱,爱加于已。伦列之爱已,爱人也。
圣人恶疾病,不恶危难。正体不动,欲人之利也,非恶人之害也。
圣人不为其室臧之故,在于臧。
圣人不得为子之事。圣人之法死亡亲(4),为天下也。厚亲,分也;以死亡之,体渴兴利(5)。有厚薄而毋,伦列之兴利为己。语经,语经也,非白马焉。执驹焉说求之,舞说非也,渔大之无大,非也。三物必具,然后足以生。
臧之爱已,非为爱已之人也。厚不外己,爱无厚保举己(6),非贤也。义,利;不义,害。志功为辩。
有有于秦马,有有于马也,智来者之马也。
爱众众世与爱寡世相若(7)。兼爱之,有相若。爱尚世与爱后世(8),一若今之世人也。鬼,非人也;兄之鬼,兄也。
天下之利驩。“圣人有爱而无利,”伣日之言也(9),乃客之言也。天下无人,子墨子之言也犹在。
不得已而欲之,非欲之也。非杀臧也。专杀盗,非杀盗也。凡学爱人。
小圜之圜,与大圜之圜同。方至尺之不至也,与不至钟之至,不异。其不至同者,远近之谓也。
是璜也,是玉也。意楹,非意木也,意是楹之木也。意指之也也,非意人也。意获也,乃意禽也。志功,不可以相从也。
利人也,为其人也;富人,非为其人也,有为也以富人。富人也,治人有为鬼焉。
为赏誉利一人,非为赏誉利人也,亦不至无贵于人。
智亲之一利(10),未为孝也,亦不至于智不为已之利于亲也。智是之世之有盗也,尽爱是世。智是室之有盗也,不尽是室也。智其一人之盗也,不尽是二人。虽其一人之盗,苟不智其所在,尽恶,其弱也。
诸圣人所先,为人欲名实。名实不必名。苟是石也白,败是石也,尽与白同。是石也唯大,不与大同。是有便谓焉也。以形貌命者,必智是之某也,焉智某也。不可以形貌命者,唯不智是之某也,智某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