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 节用下
,夫胡说中国之君子为而不已、操而不择哉(25)?”子墨子曰:“此所谓便其习、而义其俗者也(26)。”昔者越之东,有輆沭之国者,其长子生,则解而食之,谓之“宜弟”;其大父死,负其大母而弃之,曰“鬼妻不可与居处。”此上以为政,下以为俗,为而不已,操而不择,则此岂实仁义之道哉?此所谓便其习、而义其俗者也。楚之南,有炎人国者(27),其亲戚死,朽其肉而弃之,然后埋其骨,乃成为孝子。秦之西,有仪渠之国者,其亲戚死,聚柴薪而焚之,熏上谓之“登遐”,然后成为孝子。此上以为政,下以为俗,为而不已。操而不择,则此岂实仁义之道哉?此所谓便其习、而义其俗者也。若以此若三国者观之,则亦犹薄矣;若以中国之君子观之,则亦犹厚矣。如彼则大厚,如此则大薄,然则埋葬之有节矣。故衣食者,人之生利也,然且犹尚有节;葬埋者,人之死利也,夫何独无节于此乎?于墨子制为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骨;衣三领,足以朽肉。掘地之深,下无菹漏(28),气无发泄于上,垄足以期其所,则止矣。哭往哭来,反(29),从事乎衣食之财,佴乎祭祀,以致孝于亲。”故曰子墨子之法,不失死生之利者此也。
故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士君子,中请将欲为仁义,求为上士,上欲中圣王之道,下欲中国家百姓之利,故当若节丧之为政,而不可不察此者也(30)。”
[注释]
(1)节葬是墨子针对当时统治者耗费大量钱财来铺张丧葬而提出的节约主张。墨子认为,厚葬久丧不仅浪费了社会财富,而且还使人们无法从事生产劳动,并且影响了人口的增长。这不仅对社会有害,而且也不符合死者的利益和古代圣王的传统,因而必须加以废止。本篇原有三篇,现存一篇。(2)“辟”通“譬”。(3)第二个“智”通“知”。下同。(4)“传”为“傅”字之误,铺展。(5)“屋”通“幄”。(6)“梴”同“筵”。(7)“满意”与“懑抑”同音义通。(8)“送”为“殉”字之误。(9)“秩”为“迭”之假借字。(10)“陬”即“皱”。(11)“扶”为“覆”之假借字。(12)“仞”为“忍”字之假借字。下同。(13)第一个“弟”通“悌”。(14)“内续奚吾”为“内积謑诟”之误。(15)“睘”同“还”。(16)“参”同“叁”。(17)“■”为“窆”的借音字。(18)“土”为“掘”字之误。(19)“阓”为“鞼”之假借字。“操”为“累”之误。(20)“大鞅万领”疑为“衣衾万领”之误。(21)“虽”为“雄”字之误。“凡”为“兄”字之误,即“况”。(22)“乡”通“向”。(23)“请”通“诚”。(24)“政”通“正”。(25)“择”为“释”字之误。(26)“义”为“宜”。(27)“炎”为“啖”字之误。(28)“菹”通“沮”。(29)“反”通“返”。(30)“此者”应为“者此”。
[白话]
墨子说道:“仁者为天下谋划,就象孝子给双亲谋划一样没有分别。”现在的孝子为双亲谋划,将怎么样呢?即是:双亲贫穷,就设法使他们富裕;人数少了,就设法使其增加;人多混乱,就设法治理。当他在这样做的时候,也有力量不足、财用不够、智谋不足知,然后才罢了的。但没有人敢于舍弃余力,隐藏智谋、遗留财利,而不为双亲办事的。象上面这三件事,孝子为
双亲打算,已经如此了。即使仁者为天下谋划,也像这样。即是:天下贫穷,就设法使之富足;人民稀少,就设法使之增多;人多混乱,就设法治理。当他在这样做的时候,也有力量不足、财用不够、智力不足知,然后才罢了的。但没有人敢舍弃余力、隐藏智谋、遗留财利,而不为天下办事的。象上面这三件事,仁者为天下谋划,已经如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