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回 儿孙弃骸骨僮仆奔丧
时常请他吃些肥食,滋补颐养,才得尽其天年。
看官,照这桩事论起来,有家业分与儿子的,尚且不得他孝养之力,那白手传家、空囊授子的,一发不消说了,虽然如此,这还是入世不深,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话。若照情理细看起来,贫穷之辈,囊无蓄贯,仓少余粮,做一日吃一日的人家,生出来的儿子,倒还有些孝意。为什么缘故?只因他无家可传,无业可受,那负米养亲、采菽供膳之事,是自小做惯的,也就习以为常,不自知其为孝,所以倒有暗合道理的去处,偏是富贵人家儿子,吃惯用惯,却像田地金银是他前世带来的,不关父母之事,略分少些,就要怨恨,竟像刻剥了他己财一般。
若稍稍为父母吃些辛苦,就道是尽瘁竭力,从来未有之孝了,哪里晓得当初曾、闵、大舜,还比他辛苦几分。所以人的孝心,大半丧于膏粱纨?F,不可把金银产业当做传家之宝,既为儿孙做马牛,还替他开个仇恨爷娘之衅。我如今说个争财背本之人,以为逆子贪夫之戒。
明朝万历年间,福建泉州府同安县,有个百姓,叫做单龙溪,以经商为业。他不贩别的货物,单在本处收荔枝圆眼,到苏杭发卖。长子单金早丧,遗腹生下一孙,就叫做遗生。次子单玉,是中年所得,与遗生虽是叔侄,年相上下,却如兄弟一般。两个同学读书,不管生意之事。家中有个义男,叫做百顺,写得一笔好字,打得一手好算,龙溪见他聪明,时常带在身边服事,又相帮做生意。百顺走过一两遭,就与老江湖一般惯熟。
为人又信实,说一是一,说二是二,所以行家店户,没有一个不抬举他。龙溪不在面前,一般与他同起同坐。又替他取个表字,叫做顺之。做到后来,反厌龙溪古板,喜他活动。龙溪脱不去的货,他脱得去;龙溪讨不起的帐,他讨得起。龙溪见他结得人缘,就把脱货讨帐之事,索性教他经手,自己只管总数。
就有人在背后劝百顺,教他聚些银子,赎身出去自做人家。
百顺回他道:“我前世欠人之债,所以今世为人之奴,拚得替他劳碌一生,偿还清了,来世才得出头;若还鬼头鬼脑偷他的财物,赎身出去自做人家,是债上加债了,哪一世还得清洁?
或者家主严厉,自己苦不过,要想脱身,也还有些道理;我家主仆犹如父子一般,他不曾以寇仇对待我,我怎忍以土芥视他?”那劝的人听了,反觉得自家不是,一发敬重他。
却说龙溪年近六旬,妻已物故,自知风烛草霜,将来日子有限,欲待丢了生意不做,又怕帐目难讨,只得把本钱收起三分之二,瞒了家人掘个地窖,埋在土中,要待单玉与遗生略知世务,就取出来分与他。只将一分客本贩货往来,答应主顾,要渐渐刮起陈帐,回家养老。谁想经纪铺户规矩做定了,毕竟要一帐搭一帐,后货到了,前帐才还,后货不到,前帐只管扣住,龙溪的生意再歇不得手。他平日待百顺的情分与亲子无异,一样穿衣,一般吃饭,见他有些病痛,恨不得把身子替他。只想到银子上面,就要分个彼此,子孙毕竟是子孙,奴仆毕竟是奴仆。心上思量道:“我的生意一向是他经手,倘若我早晚之间有些不测,那人头上的帐目总在他手里,万一收了去,在我儿孙面前多的说少,有的说无,教他哪里去查帐?不如趁我生前把儿孙领出来,认一认主顾,省得我死之后,众人不相识,就有银子也不肯还他。”算计定了,到第二次回家,收完了货,就吩咐百顺道:“一向的生意都是你跟去做,把两个小官人倒弄得游手靠闲,将来书读不成,反误他终身之事。我这番留你在家,教他们跟我出去,也受些出路的风霜,为客的辛苦,知道钱财难趁,后来好做人家。”百顺道:“老爹的话极说得是,只怕你老人家路上没人服事,起倒不便。两位小官人不曾出门得惯,船车上担干受系,反要费你的心。”龙溪道:“也说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