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十
河北道十九
涿州
涿州。涿郡,今治范阳县。古涿鹿之地,星分尾宿十六度,《史记》:“黄帝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即此地。舜分十二州,为幽州地,《禹贡》冀州之域,春秋及战国俱为燕国之涿邑,秦灭燕,以其都及西境为上谷郡地。汉高元年,项羽入关,又立燕国,封臧荼为王。三年,韩信用广武君策,发使于燕,燕王臧荼降。五年,反,汉诛荼,立卢绾为王。六年,分燕,置涿郡,领县二十九,理此。后汉为涿郡,魏初因之,至黄初七年,文帝改为范阳郡,取汉涿县在范水之阳以为名,以此地追封武帝子矩为王。晋武泰始元年,又改为范阳国,封宣帝弟馗子绥为范阳王,传国至孙黎,没胡。永嘉之乱,陷于河北,其间建置莫能详悉。后魏又为范阳郡,领县七。至高齐,唯领涿、遒、范阳三县,后周省遒县,领县二。隋开皇初,改范阳县为遵县,隶昌黎郡,又于古遒城别置范阳郡,惟领涿、范阳二县。二年罢郡,移涿县入故郡,廨属幽州。大业三年,以幽州为涿郡,县仍属焉。又《隋书》云:“四年正月,开永济渠,引沁水达于河,又自沁水北开二十余里,以通涿郡。”大业七年,自江都乘龙舟往涿郡,亲征辽。唐武德元年郡废,复为幽州之属邑。七年,改涿县为范阳县。大历四年,幽州节度使朱希彩奏请于范阳县置涿州,仍割幽州之范阳、归义、固安三县以隶之,属幽州都督府。
领县五:范阳。固安。归义。新昌。新城。
州境:东西:缺。南北。缺。
四至八到:南至东京缺。西南至西京一千五百六十五里。西南至长安二千四百二十五里。东北至幽州一百二十里。南至莫州一百六十里。余以幽州取则不逺。
户:唐开元、长庆户口并为幽州属邑。
风俗:同幽州。
人物:王商。涿郡蠡吾人。单于谒商,仰视大畏之,却退。天子闻曰:“此真汉相也”。刘先主备。范阳人。张飞。涿郡人,与关羽俱事刘先主,初奔江夏,曹操追至长阪,飞将三十骑,据水断桥,瞋目横矛,曰:“我张翼德也,可来决战。”无一人敢近前者。崔瑗。字子玉,涿郡人,作座右铭入《文选》。
土产:绫。
范阳县。二十乡。本汉涿郡也,取涿水以为名。汉立郡于此,魏文帝改曰范阳。白带山,在县西北四十里。涿水,源出县西土山下,东北流经县北五里,又东流注圣水,应劭注《汉书》:“涿水,出上谷涿鹿县,水西入海。”《土地十三州志》云:“涿郡南有涿水,北至上谷,为涿鹿河,其支入匈奴中者谓之涿耶水。”故广阳国城,汉置,今废故城在今县西南。西乡城,汉县,故城在县西北二十里,一名都乡城。督亢陂,在县东南十里,刘向《别录》:“督亢,燕膏腴之地。”孙畅之《述书》曰:“燕太子丹使荆轲赍督亢地图,入秦谋刺秦王,寻为秦灭也。”《郡国志》云:“陂,见有海龙王神祠在焉。”
固安县。东六十里,十二乡。本汉方城县地,属广阳国。隋开皇九年,自今易州涞水县移固安县于此,属幽州,取汉固安县以为名。唐武德四年,又移理归义县界章信堡,贞观元年,又移今理。巨马河,在今理西一百一十里。圣水,在县北五十步。曲洛沟,源自督亢陂,经县南,东注方城东。督亢亭,《郡国志》引徐野云:“方城县有督亢亭。”新昌城,汉县,故城在今县南三十里,后汉省,其地下湿,俗亦谓之陷城。故方城,《郡国志》云:“在今县南十五里。”故方城即六国时燕之旧邑也,汉改为涿郡,高齐天保七年省,入涿县,此城尚存。益昌故城,汉县,故城在今县东南五十里,后汉省,并入方城。周武帝宣政元年于城内置堡城。临乡故城,汉县,故城在今县南五十里临乡故城是,后汉省,并入方城县也。阳乡故城,汉为县,故城在今县西北二十七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