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三
河北道二
懐州。
懐州。河内郡,今理河内县。《禹贡》冀州之域,星分张宿,九度。《禹贡》:“覃懐底绩,至于衡、漳。”太行山在焉。殷时为畿内。周时为三监邶、墉、卫地,亦为卫、邘、雍三国,及管、蔡废黜,封康叔以为懐侯于此地,卽为卫,卫迁河南。晋文公霸,始启南阳,又为晋地。故《左传》:“襄王赐晋文公阳樊、温原、攅茅之田,晋于是始启南阳。”杜预注云:“在晋山之南,河之北,故曰南阳也。又曰武王克商,苏忿生以温为司冦,其田有隤懐。”战国时为魏、卫二国之境。《史记》云:“秦襄王伐魏,取轵。”又《竹书纪年》云:“秦师伐郑,至于懐殷。始皇并天下,以今州地属三川、河东二郡。”又按《史记》:“始皇六年,拔卫,其君徙居野王,阻其山以保之。胡亥废卫君角为庶人,以其地属三川、河南二郡之境,河东郡之东境。”《史记》云:“项羽立司马卬为殷王,王河内。”汉高帝初又为殷国,至二年卬降,以其地为河内郡,治懐旧壌,卽覃懐故地。《汉书?地理志》云:“魏地东尽河内,领懐等一十八县,属于司隶。”后汉世祖南定河内,难其守,邓禹举冦恂。世祖谓恂曰:“河内完富,吾将因是而起。昔高祖留萧何镇关中,吾今委公以河内。”恂遂伐淇园之竹,治矢百余万,养马二千匹,収租四万斛以给军事,由是东汉之业济焉。晋为河内、汲二郡地。后魏置懐州,兼置河内郡,治古野王城是也。隋开皇三年,郡废而州存。十三年,改野王县为河内县。大业二年,废州,复为河内郡。唐武德二年,陷于王世充。其年以济源西南柏崖城置懐州,领大基、河阳、集城、长泉四县。其年,于济源立西济州武德县,立北义州修武县,东北故浊鹿城立陟州、懐州,置总管府,管懐、西济、北义、陟四州。三年,懐州又置太行、紫陵、忠义、谷旦、温五县。四年,移懐州于今野王城。其年,又于温县置平州,以温县属之,又省谷旦、太行、忠义、紫陵四县,后省平州。仍于隋,河阳宫置盟州,领河阳、集城、温三县,又省西济、北义、陟三州。又于获嘉县置殷州,其懐州总管,管懐、殷、盟三州。懐州领河内、武德、轵、济源四县。八年,废盟州,省集城入河阳,以河阳、温二县来属。贞观元年,罢都督府,以废殷州、修武、获嘉、武陟,废邵州之王屋四县来属,仍省懐、轵二县。显庆二年,割河阳、温、济源、王屋四县属洛州。天宝元年,改为河内郡。干元元年,复为懐州。
元领县五:河内,武德,修武,武陟,获嘉。
州境:东西二百一十七里。南北一百一十五里。
四至八到:东南至东京三百三十里。西南至西京一百四十里。西南至长安八百七十九里。东至卫州二百六十里。南渡河至郑州一百九十里。西至河南府济源县七十三里。北至泽州一百四十里。东南至郑州一百五十六里。西南至河南府一百四十里。西北至河南府界一百七十里。东北至卫州二百六十里。
户:唐开元户四万三千一百七十。皇朝户:主一万一千三百五十六;客三千五百六十八。
风俗:河内覃懐之地,于周为畿内,今所管县本属河南,故风俗与周地略同。《汉书》云:“子男之国,虢郐为大。”虢国,卽今汜水县也。
姓氏:河内郡八姓:梁、何、车、常、荀、淳于、司马。
人物:聂政。轵人。四皓。河内轵人。张禹。字子文,河内轵人。代王商为丞相。郭解。字翁伯,轵人。丁兰。河内人。郭巨。河内人。张奉。河内修武人。有孝行子表,字公仪。遭奉丧,表后每弹琴恻怆不能成声。司马朗。温人。九岁,人道其父字,朗曰:“慢人者,不敬其亲也。”常林。年七岁,父党造门,问林:“伯先在否,何不拜?”答曰:“临子字父,何拜之有?”王象。字仪伯,河内人。少孤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