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二
河北道一
孟州
孟州。河阳郡,今理河阳县。《禹贡》为冀、豫二州之域,卽武王伐纣师会孟津。在周为畿内,苏忿生之邑。后为晋邑。故《左传》云:“文公大败楚师,襄王自往劳之。”《书》曰:“天王狩于河阳。”是也。后属魏,魏哀王改为河雍。至汉又为河阳县。魏、晋因之,属河内郡。后入后汉,刘聪、后秦姚泓亦如之。后魏庄帝时,梁陈庆之来伐,克洛阳,渡河守北中府城,卽今河阳城也。按城本太和中所筑,至北齐得其地。天保七年,省邑额赋升入温、轵二县,以城卽为军戍。故《北齐书》云:“神武使潘乐镇北中城,又使高永乐守南城,以备西魏。”其中潬城卽东魏所筑,仍置河阳关。以是之后,将帅有河阳三城使。隋开皇十六年,又置河阳县,以属懐州。唐武德初,改为大基县。四年,平王世充,隶盟州。八年,省之。咸亨五年,复置大基县于今理,后以讳,复为河阳县。开元初年,以温、河阳、汜水、济源、河清五县为东京畿邑,属河南府,其税权隶三城使。至德中,李光弼御史思明之寇也,光弼移牒留守河南尹,令留司官,坊市居人悉出避寇,空其都城,乃出麾下士马数万,东守河阳三城。贼初谓光弼自洛而西,及闻保河阳,出其意外,久之不敢犯宫阙。光弼训练、招集,威声大振。贼虽入城,惮光弼威兵,南不出百里,西不越畿内。陜州得修戎备,关内无虞,皆光弼保河阳之力。会昌三年,中书门下奏:“河阳五县,自艰难以来,割属河阳三城使,其租赋色役,尽归河阳,河南尹但总管名额而已,使归一统,便为定制。旣是雄镇,足壮三城,其河阳望升为孟州。”寻有敕,割河阴隶孟州,河清还河南府。时河阳节度使,以懐州为理所。会昌四年,又割泽州隶河阳节度使,仍移理所于孟州,皇朝为河阳军节度使。
领县五:河阳。温县。汜水。河阴。济源。
州境:东西二百九十四里,南北五十里。
四至八到:东南至东京三百五十里。西南至西京七十里。西南至长安九百十里。东至滑州四百四十里。西至绛州五百六十里。南至汝州二百五十里。北至懐州七十里。东至郑州二百里。东北至卫州三百二十里。西北至泽州二百里。
户:旧户载河南府。皇朝户主一万四千二百三十五,客七千五百五十七。
风俗:河南覃懐之地,于周为畿内,今所管县本属河内,故风俗与周地略同。《汉书》云:“子男之国,虢为大。”虢国卽今汜水县也。恃势、与险、崇侈、贪冒。
人物:无。
土产:古贡黄鱼鲊。今贡粱米、石榴。
河阳县。依旧三鄊。本周苏忿生之邑,后为晋邑。城西临黄河,卽古盟津之地。秦为河雍县。汉为河阳县,以在河之北为名,属河内郡。今县西北三十五里,有古城,卽汉理。《冀州图》云:“河阳在河内郡南六十四里,有宫有阙,魏、晋如之。”潘岳曽为令。高齐省入温、轵二县。隋开皇十六年,分温、轵二县重置,属懐州。唐武德四年,平王世充后,割属河南府,今属孟州。岭山。在县西北三十里,岗岭横亘,故以为名。孟津。夏禹将兴,神龟负图出洛,并武王观兵,皆此津也。苏忿生十二邑,有盟津,今平阴县北津是也,或谓之富平津,或谓之小平津,或谓之陶河渚,卽异名也。今在县南,卽魏尚书仆射杜畿试船沉没之所,寻立为河阳关是也。南浮桥。在县南一里,卽泰始十年杜征南造。晋武劳预曰:“非卿不能造此桥。”预对曰:“非陛下圣明,臣不能施其功。”卽此桥也。北中府城。卽郡城也。《洛阳记》云:“太和二十年,造北中府。”又有南城与县接,乃东魏元象二年所筑,高齐于其中置行台。周武帝平齐,又改为河阳镇。隋炀帝又改置河阳宫,后入唐宫废。古城。在县西三十里,卽天王所狩之地。板城。在县西北三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