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三
关西道九
原州;庆州
原州
原州。平凉郡。今理临泾县。《禹贡》雍州之域。春秋时,其地属秦。至始皇时,属北地郡。汉之安定郡高平县地。至安帝永初五年,避羌寇,移郡寄理于今武功县美阳故城。顺帝时,复还高平。自移郡,人户稍少,至曹魏废。后魏太延二年,于今理置高平镇。至孝明帝正光五年,改为原州。盖取高平曰原为名。隋大业三年,罢州,为平原郡。后陷寇中。唐武德元年,平薛仁杲,复其地为原州。贞观五年,置都督府,管原、庆、会、宁、亭、达、要等七州。十年,省亭、达、要三州,唯督四州。天宝元年,改为平凉郡。干元元年,复为原州。自禄山乱后,西戎犯邉。洮兰、秦陇尽为虏境。贞元七年,泾原节度使刘昌置于平凉县。至元和三年,移于泾州临泾县,置行原州,遂命镇将郝玼为刺史。始,玼以临泾地宜蓄息,西蕃每为寇,即屯其地。尝白其帅,请城以控之,前帅不从。其后段佑为节度使,玼复白佑,佑多其策,乃表请城之,故诏玼镇其地,自是西戎无敢犯境者。玼出自行间,前无强敌。在邉三十年,生得蕃人,辄刳剔而归其尸,蕃人畏之如神,下令得玼者赏以等身金。今蕃人小儿啼号者,但连呼“郝玼”以怖。大中三年,本道节度康季荣收复关陇,却归旧原州。唐末黄巢作乱,复陷城壁,再移原州于临泾县置。
元领县四,今一:
临泾。唐末自泾州割至原州。
三县落蕃:
平高;百泉;平凉。
一县割出:
萧关。置武州,后废,入潘原县。
州境
东西五十五里;南北九十五里。
新四至八到:
东南至东京一千七百九十里,东南至西京九百四十里,东南至长安五百四十里;东至宁州彭阳县五十五里;西至当州开边堡三十里,壕外蕃界;南至渭州潘源县九十里;北至邠州宁羌县九十里;东南至泾州保定县界四十里;西南至当州新城县鎭西,奄堡蕃界七十里;北至宁羌县四十五里;东至彭阳县界三十四里。
戸:
唐开元户八千七十五。
皇朝领县一,户:主三千四百三十六,客三千五百四十九。
风俗:
地广人稀,质木不寇盗。
人物
皇甫规。安定朝那人。为度辽将军。皇甫崇。字仪真,朝那人少。少有文武志,好诗书。平黄巾贼,封槐里侯。皇甫谧,安定人。
土产:
覆鞍毡;贡。白毡;黄香;白药;赋麻;布。
临泾县。旧十乡,今四乡。汉旧县属安定郡。隋大业元年,于今县理置湫谷县。十二年,复为临泾县。唐贞元十一年,泾原帅刘昌奏自临泾县定城堡移于今所。元和三年,改为行原州。今复旧名。
阳晋小水。在县南一十五里。源自县西罗使堡蕃界,来入本州岛八十里,入泾州保定县界。
原州川水。自蕃界来,入州界五十五里。入宁州彭阳县界。
和戎原。在县南二十五里。
平高县。三乡。本汉高平县。《地理志》云:“属安定郡。”后魏太武太延二年,于今县理置平高县,属平高郡。隋开皇三年,罢郡,以县属原州。大业三年,以原州为平凉郡。武德元年重为原州,县仍旧焉。
马屯山。《十六国春秋》云:“姚苌与苻登战于高平,登败,奔于马屯山。”是此也。
笄头山。一名崆峒山。在县西一百里。《史记》云:“黄帝东至于海,登丸山。西至于崆峒,登鸡头。”即此山也。《汉书》:“幵头山,在泾阳西。”《禹贡》:“泾水所出。”淮南子云:“薄落山,一名鸡头山。”《水经注》云:“盖大陇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