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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回 褒忠臣权相市公 定爰书法司被逐
行礼。我也不计较你了。且问你来何干,敢是拿我么?”蔡忠道:“奉圣旨,请你进去。”那和尚立起身来就走。蔡忠吩咐牵马与他坐,一径进水西门来。

    已有弘光旨意,就委戎政赵之龙、锦衣掌堂冯可宗,在中军都督府,会同蔡忠勘问。这是十二月十七日的事。三个大大武官,问了一番。供说:“我是定王,为国变出了家,法名大悲和尚。如今潞王贤明,该做皇帝。”要弘光让位与他。又牵出钱、申二大臣。言语支吾。赵之龙、冯可宗、蔡忠反软款温柔,把纸笔与他,教他自供了一张,奏闻去了。

    从此刑部受伪官一案,越催得紧急。尚书解学龙原不曾受贿耽搁。他道,国家值此大变,大小官几千员,只有死的一路。若人人死了,不信有几千个忠臣;不死则生,怎生都说从逆?如巩、光时亨、周钟、宋企郊等不须研审,确有实据。其他疑案,如何轻拟?没奈何只得照六等拟罪:第一等甘心从贼应磔的,宋企郊、牛金星等共十一人;第二等应斩,光时亨、周钟等共四人;第三等应绞拟赎,王承曾、项煜等共七人;第四等应戍拟赎,王孙蕙、钱位坤等共十五人;第五等应徒拟赎,傅振铎、张家玉等共十人;第六等应仗拟赎,王于曜、周寿明等共八人;有疑另议,翁元益等二十八人;已故吴家周、魏学濂二人。

    这本一上,弘光一一批驳,着令再行审拟。保国公朱国弼等,参学龙、法司卖法不公。御史张孙振参奏道:“从逆一案,明谕法宜从重。大司寇操此三尺,推诿半年,人人出脱。北来诸臣,乃贼弃之而来,非弃贼而来。解学龙恣意舞文,乞敕公鞫。”弘光竟因马士英奏,把解学龙革了职;大理寺卿姚思孝姑从轻罚俸。京师人都道:“不送银子与马阁老、阮尚书,不从逆的也不见了。”怎当得逃回诸臣,都是家破人离,不论曾受伪官,不曾受伪官,哪一个还有银子来送?正是:

    浑身是口不能言,遍体排牙说不得。

    解学龙上本是十二月二十日,革职是二十五日。次日就升高倬做了刑部尚书。

    未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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