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我受骗了:语言分层理论
言来说为元语言,而相对于它上面一层的语言来说则又成为对象语言。
初中的平面几何中有这样一条定理:“一直线的垂线与斜线必定相交。”
那么,为什么它是一条定理?有何根据?我们要对它进行讨论,引用已知的一些定理、定义等进行证明。这时,定理本身为对象语言,而讨论、证明时所有的语言则为元语言。例如,我们可以这样证明:
已知:(无图),在平面内(1)直线a是L的垂线,(2)直线b是L的斜线。求证:a、b必定相交。
证明:假定a、b不相交,∵a、b在同一平面内,∴a∥b(a平行于b),∴∠1=∠2。
又∵a是L的垂线,∴∠2=90°,∴b是L的垂线。
而这与已知条件矛盾,故假设不能成立,定理得证。
但是,我们也可以对这一证明的真假、形式等进行讨论,说明这种证明是正确的,它使用的形式是反证法。这时证明又成为对象语言,而关于证明的理论又是用更高一层的元语言写成的。当然,我们也可以用更高一层的语言对证明的理论进行研究,等等。
根据语言分层理论,“说谎者悖论”完全可以避免。“我正在说的话不真”,这句话可以用A表示,A语句既然是讨论一个句子的真假情况,那么可以把它看成元语言。而“我正在说的话”就是这一元语言讨论的对象语言,我们可以用B来表示,因此,A就等于“B不是真的”。这里的B可以用一些句子代替,如“张三打了人”、“这些人都戴眼镜”等等,但却不能用A代替。因为A是元语言中的句子,与B不属于同一层次。这样就避免了A说自己不真的问题,悖论也就不会出现。同理,“非自状的”这一形容词能用来描述各个具体的非自状的形容词,如“白色的”、“不能理解的”等等。这些具体的形容词属于对象语言,“非自状的”则属于元语言。但“非自状的”自身不能描述自己,否则就混淆了元语言和对象语言的层次。这样也就不能问“非自状的”是否非自状的问题,悖论就得以避免。
斯穆里安搞不清楚他的哥哥是否骗了他,这是因为他哥哥的话造成了悖论。但这个悖论又是如何形成的呢?他哥哥说:“我要骗骗你啦!”这句话是用来说明他要骗斯穆里安的行为的,因此这是元语言的句子,但从以后的结果来看,他说这句话却是指的自身,就是说“我要骗骗你啦”本身就是欺骗行为,这样就混淆了语言的层次,所以才造成了悖论。按照语言分层理论,只有在一天中具体进行了其他欺骗(正如斯穆里安所希望的),“我要骗骗你啦”才有意义,而在这种情况下也就不会出现悖论。
这种语言层次的混淆使我联想到中国的一段传统相声:
甲:旧时候中国人有好多忌讳。
乙:有什么忌讳呢?
甲:比如新婚夫妇在头天晚上入洞房后是不能说话的,谁先说话谁先死。但我大爷就不信这一套,他说他结婚时一定能使新娘子先说话。
乙:人家能信吗?
甲:不信,不过我大爷和他的一个拜把子兄弟打了一个赌。
乙:打什么赌呢?
甲:我大爷如果能让新娘子先说话,说一句他的小兄弟给10块大洋。
乙:新娘子说了没有?
甲:说啦!那天晚上我大爷进洞房时,新娘子已经睡下了,他上床后就把被子横了过来,新娘子就把它竖了过去。我大爷又把它横过来,新娘子又竖过去。如此几个回合,新娘子急了,说:“你这个人,怎么回事?”我大爷高兴了:“一句啦!”“什么‘一句啦’?”新娘子不知原故,问道。“两句啦!”“什么‘两句啦’?”新娘子继续问。“三句啦!”我大爷更来劲,新娘却更摸不着头脑:“你这人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