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尔摩斯的启示——逻辑界说
许多青少年朋友对《尼罗河上的惨案》、《阳光下的罪恶》等推理影片推崇备至,对于《东方快车谋杀案》、《福尔摩斯探案集》等推理更是如数家珍。这些影片、之所以引人入胜,不仅仅因为它们情节惊险曲折,悬念迭起,更重要的是人们为其中细致的观察、缜密的推理所折服。这种影片、的主人公不是身怀绝技、飞檐走壁的大侠,而是精于观察、善于推理、语言幽默的大侦探。他们从一系列的事实出发进行严密的推理,以此揭示情节的发展过程和结局。《福尔摩斯探案集》一开始有这样一个情节:当华生医生第一次见到福尔摩斯时,福尔摩斯一开口就说:“我看得出,你到过阿富汗。”华生医生很惊异,后来他对福尔摩斯说:“没问题,一定有人告诉过你。”福尔摩斯解释说:“没有那回事。我当时一看就知道你从阿富汗来。由于长久的习惯,一系列的思索飞也似地掠过我的脑际。因此,在我得出结论时竟未觉察得出结论所经历的步骤。但是这中间是有一定步骤的。在这件事上我的推理过程是这样的:‘这一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显见他是个军医。他是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从他手腕的皮肤黑白分明看来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这就清楚地说明他是久病初愈而又历尽了艰苦的人。他左臂受过伤,现在动作起来还有些僵硬不便。试问,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并且臂部负过伤,这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一连串的思想不到一秒钟,因此,我便脱口说出你是从阿富汗来的,你当时还感到惊奇哩!”在我们常人看来,这样的思考过程是一瞬间形成的,而对于福尔摩斯之类的大侦探来说更是如此,但其中一连串的推理却是存在的,如:
凡具有军人气概的都是军人,他具有军人的气概,所以,他是军人。凡动作僵硬不便就是受过伤,他的左臂动作起来僵硬不便,所以,他的左臂受过伤。
当然,其中还有其他一些推理形式。以上两个推理都有内容和形式之分。第一个推理可看作关于心理、气质的,第二个是关于生理的,就是说它们的内容不同。但如果撇开具体的内容,它们却具有相同的形式(或结构),用符号表示就是:
所有M是P,所有S是M,所以,所有S是P。
可以看出,上述推理的结论不见得正确,这是因为大前提根据经验得来,并不十分可靠,而不是由于推理形式错误。从逻辑上说,上面的推理形式是符合规则的。推理中具体判断(如“凡具有军人气概的都是军人”、“他是军人”等都是判断)的真假要由具体科学和实践检验,是具体科学研究的内容,而其中的推理形式(判断之间联系的结构方式)才是逻辑研究的对象。逻辑学就是要从形式上判定推理是否正确。推理由判断组成,而判断又由概念构成(如“军人气概”、“军人”等都是概念),因此,除推理之外,逻辑还研究如何恰当地下判断,如何正确地使用概念。概念、判断、推理是思维(即人的思想活动)的三种基本形式。要保证思维正确,人们还要遵守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这是关于思维形式的结构的规律。遵守这些规律可保证人的思维不会产生逻辑矛盾,具有明确性、确定性,这也是逻辑的主要内容之一。因此,逻辑(这里指形式逻辑)就是关于思维形式的结构及其规律的学问。它告诉你什么样的思维是正确的,什么样的思维是错误的,指导你如何想,如何说,如何驳斥诡辩。
“没有规矩就不能成方圆。”逻辑就是规范人们思维,教人如何思考的一门工具性的学问。逻辑是人类共同的,它没有民族界限,没有语言界限。这就像一支笔可以被中国人使用,亦可以被日本人使用,既可用来写字,亦可用来画画。推理影片、备受欢迎也正说明其中的推理过程、推理方式是人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