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是鱼,便不知道鱼的快乐吗
——客观事物是可以认识的
如果给少年朋友们提这样一个问题:你认识你的父母吗?你肯定马上就会说:当然认识。我不仅认识父母,还认识我的老师,我的同学,还有我上学的学校、教室、黑板,还有我身边的许许多多的动物和植物。因此,你会认为,这个问题太简单了。
的确,我们在生活和学习当中,认识了很多东西,这也就是我们所拥有的知识。那么,现在让我们进一步来想一想这样一个问题:世界上的事物是不是可以认识呢?或者说,事物能不能被我们所认识?这个问题我们平时可能没有想到过。而现在我们学习认识论,首先就要了解这个问题。
在哲学上,对这个问题有两种不同的回答,一种观点认为事物是不可认识的。例如,我国战国时期的著名哲学家庄子,一次他和朋友惠施一起外出散步,走到一座桥上,只见桥下有很多鱼不停地游来游去,穿梭嬉戏,自由自在,好不惬意,于是庄子说:“你看,鱼多么快乐呀!”惠施回答说:“你不是鱼,怎么知道鱼很快乐呢?”庄子反问道:“你不是我,怎么知道我不知道鱼的快乐呢?”惠施说:“我不是你,固然不知道你的感觉如何,可是你也不是鱼呀,你怎么知道鱼快乐不快乐呢?”
这是庄子和惠施的一段有趣的对话。按照惠施的说法,不是鱼,便不能知道鱼的快乐,那么,不是物,也就不能知道物的道理了。由此推论下去,世界上没有一样东西可以认识了。
这就是不可知论的观点。在外国哲学当中,也有这种不可知论的观点,如近代英国哲学家休谟就否认人有正确认识世界的能力,认为人只能认识自己的感觉,如视觉、听觉、嗅觉等,至于视觉、听觉、嗅觉之外有什么东西,是不是有东西存在,我们是不能知道的。
休谟的这种观点是唯心主义。因为我们都知道,只有当客观事物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时,我们才会产生感觉,感觉是不能凭空产生的。只有收音机里播放出美妙动听的音乐来,我们才能听到它。人们看到迎面开来的汽车一定会赶快躲避它,而绝不会认为这只是自己的视觉而去与它相撞。我们到剧场观看演出,经常被演员那动人的歌声、优美的舞姿所吸引,这就是歌声传进我们的耳朵、舞姿映入我们的眼帘而产生的结果,使我们得到美的享受。可是一个双目失明、耳朵全聋的人,即使给他一个最好的座位,他也不可能得到这种享受。我们认识外部世界的其它任何事物,也都是这个道理。如果我们的感觉器官全部失灵了,不能接受外部事物的刺激,那我们也就不会产生任何感觉,也就什么也不认识了。
持这种不可知论观点的只是少数哲学家,大多数哲学家都认为世界是可以认识的,主张可知论。我国先秦时期唯物主义哲学家荀子说得好:“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这就是说,人有能力去认识世界,世界是可以被人认识的。德国哲学家费尔巴哈讲得更加形象,他说:“自然界是一本不隐藏自己的大书,只要我们去读它,我们就可以认识它。”但是,在马克思主义以前的哲学家,由于他们忽视了社会实践的意义,因而都不能彻底地驳倒不可知论。只有辩证唯物主义才能做到这一点。
恩格斯说:对不可知论“以及其他一切哲学上的怪论的最令人信服的驳斥是实践,即实验和工业”(《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第221页)。实践是驳斥不可知论最有力的武器,因为事实胜于雄辩。实践的成功就有力地证明了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是正确的,人们是能够认识客观事物的。
例如,我国1988年9月7日首次用新技术研制的“长征四号”运载火箭,成功地发射了第一颗气象卫星,按预定计划送入与太阳同步轨道运行,这就证明了人们对发射人造卫星的认识是正确的。我国动物学家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