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赞同或反对作者
或不同意的观点。这是因为(不是尽管),当你透过对一本书的诠释理解,与作者达成了共识之后,才可以决定同意他的论点,或是不同意他的立场。
01 偏见与公正
现在我们来谈谈你读懂了一本书,但是却不同意作者的状况。如果你都接受前一章所谈的规则,那么你的不同意就是因为作者在某一点上出错了。你并没有偏见,也不是情绪化。因为这是事实,那么要作到理想化的辩论就必须满足以下三种条件:
第一点,因为人有理性的一面,又有动物的一面,所以在争辩时就要注意你会带进去的情绪,或是在当场引发的脾气。否则你的争论会流于情绪化,而不是在说理了。当你的情绪很强烈时,你可能会认为自己很有道理。
第二点,你要把自己的前提或假设摊出来。你要知道你的偏见是什么——这也是你的预先评断。否则你就不容易接受对手也有不同假设的权利。一场好的辩论是不会为假设而争吵的。譬如作者明白地请你接受某个前提假设,你就不该因为也可以接受相反的前提假设就不听他的请求。如果你的偏见正好在相反的那一边,而你又不肯承认那就是偏见,你就不能给作者一个公平的机会表达意见了。
第三点也是最后一点,派别之争几乎难以避免地会造成一些盲点,要化解这些盲点,应尽力尝试不偏不倚。当然,争论而不想有派别之分是不可能的事。但是在争论时应该多一点理性的光,少一点激情的热,每个参与辩论的人至少都该从对方的立场来着想。如果你不能用同理心来阅读一本书,你的反对意见会更像是争吵,而不是文明的意见交流。
理想上,这三种心态是明智与有益的对话中必要的条件。这三种要件显然也适用在阅读上——那种作者与读者之间的对话上。对一个愿意采取理性争论方式的读者来说,每一个建议对他都是金玉良言。
但这只是理想,仅能做到近似而已。我们不敢对人抱持这样的奢望。我们得赶快承认,我们也充分地注意到自己的缺点。我们也会违反我们自己所定的辩论中该有的明智规则。我们发现自己也会攻击一本书,而不是在评论,我们也会穷追猛打,辩不过的时候也继续反对,把自己的偏见讲得理直气壮,好像我们比作者要更胜一筹似的。
然而,无论如何,我们仍然相信,作者与读者的对话及批评式的阅读,是可以相当有纪律的。因此,我们要介绍一套比较容易遵守,可以取代这三种规则的替代方法。这套方法指出四种站在对立角度来评论一本书之道。我们希望即使读者想要提出这四种评论时,也不会陷人情绪化或偏见的状态中。
以下是这四点的摘要说明。我们的前提是读者能与作者进行对话,并能回应他所说的话。在读者说出:“我了解,但我不同意。”之后,他可以用以下的概念向作者说明:(1)你的知识不足(uninformed)。(2)你的知识有错误(misinformed)。(3)你不合逻辑——你的推论无法令人信服。(4)你的分析不够完整。
这四点可能并不完整,不过我们认为已经够了。无论如何,这确实是一位读者在不同意时,基本上可以作出的重点声明。这四个声明多少有点独立性。只用其中一点,不会妨害到其他重点的运用。每个重点或全部的重点都可以用上,因为这些重点是不会互相排斥的。
不过,再强调一次,读者不能任意使用这些评论,除非他确定能证明这位作者是知识不足、知识有误或不合逻辑。一本书不可能所有的内容都是知识不足或知识有误。一本书也不可能全部都不合逻辑。而要作这样评论的读者,除了要能精确地指认作者的问题之外,还要能进一步证明自己的论点才行。他要为自己所说的话提出理由来。
02 判断作者的论点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