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透视一本书
真想跟随这个规则,也还是不可能奋战到底的。
用一个公式将一本书各个部分的秩序与关系整理出来,是非常艰难的。如果举几个实例来说明,或许会觉得容易些,不过,要举例来说明这个规则,还是比举例说明另一个抓出重点摘要的规则要难多了。毕竟,一本书的重点摘要可以用一两个句子,或是几段话就说明清楚了。但是对一本又长又难读的书,要写出仔细又适当的纲要,将各部分,以及各部分中不同的段落,各段落中不同的小节,一路细分到最小的结构单位都写清楚,可是要花上好几张纸才能完成的工作。
理论上来说,这份大纲可以比原著还要长。中世纪有些对亚里士多德作品的注释,都比原著还长。当然,他们所含的是比大纲还要多的东西,因为他们是一句一句地解释作者的想法。有些现代的注释也是如此,像一些对康德《纯粹理性批判》一书所作的注释便是一个例子。莎士比亚的注释剧本集也是如此,其中包括了详尽无比的纲要与其他的论述,往往有原著的好几倍长——甚或十倍之长。如果你想要知道照这条规则可以做到多详尽的地步,不妨找一些这类的注释来看看。阿奎那(Aquinas)在注解亚里士多德的书时,每个注释的起头都要针对亚里士多德在他作品中表达的某个重点,拟一份漂亮的纲要,然后不厌其烦地说明这个重点如何与亚里士多德的全书融为一体,这个重点和前后文又有多么密切的关系。
让我们找一些比亚里士多德的论述要简单一点的例子。亚里士多德的文章是最紧凑简洁的,要拿他的作品来拟大纲,必然费时又困难。为了要举一个适当的例子,让我们都同意一点:就算我们有很长的篇幅可以用,我们还是放弃把这个例子举到尽善尽美程度的想法吧。
美国联邦宪法是很有趣又实用的文献,也是组织整齐的文字。如果你检验一下,会很容易找出其中的重要部分来。这些重要部分本来就标示得很清楚,不过你还是得下点功夫作些归纳。以下是这份大纲的建议写法:第一:前言,声明宪法的目的。第二:第一条,关于政府立法部门的问题。第三:第二条,关于政府行政部门的问题。第四:第三条,关于政府司法部门的问题。第五:第四条,关于州政府与联邦政府之间的关系。第六:第五、六、七条,关于宪法修正案的问题,宪法有超越所有法律、提供认可之地位。第七:宪法修正案的前十条,构成人权宣言。第八:其他持续累积到今天的修正案。
这些是主要的归纳。现在就用其中的第二项,也就是宪法第一条为例,再列一些纲要。就跟其他的条一样,这一条(Article)也区分为几个款(Se)。以下是我们建议的纲要写法:
二之一:第一款,制定美国国会的立法权,国会分成两个部分,参议院与众议院。
二之二:第二、三款,个别说明参议院与众议院的组成架构,与成员的条件。此外,惟有众议院有弹劾的权力,唯有参议院有审理弹劾的权力。
二之三:第四、五款,关于国会两院的选举,内部的组织与事务。
二之四:第六款,关于两院所有成员的津贴与薪金的规定,并设定成员使用公民权的限制。
二之五:第七款,设定政府立法与行政部门之间的关系,说明总统的否决权。
二之六:第八款,说明国会的权力。
二之七:第九款,说明第八款国会权力的限制。
二之八:第十款,说明各州的权力限制,以及他们必须要把某些权力交给国会的情况。
然后,我们可以将其他要项也都写出类似的纲要。都完成之后,再回头写每一个小款的纲要。其中有些小款,像是第一条的第八款,需要再用许多不同的主题与次主题来确认。
当然,这只是其中一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