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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星期二的桥
    黎明前一小时罗伯特•金凯驶过理查德。约翰逊的信箱,嚼一口银河牌巧克力,咬一口苹果,把咖啡杯子放在座位上夹在两腿中间以免泼翻。他经过朦胧月色中的那所白房子时抬头望一望,摇头叹息男人多愚蠢,有些男人,多数男人。他们至少可以做到喝杯白兰地,出门时不要摔那百叶门。

    弗朗西丝卡听见那辆走调的小卡车经过。她躺在床上,光着身子睡了一夜,这是她记忆中的第一次。她能想象金凯的样子,头发被车窗卷进的风吹起,一只手扶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拿着一支骆驼烟。

    她倾听车轮隆隆向罗斯曼桥的方向逐渐杳然。她开始在脑海里翻腾叶芝的诗句:“我到榛树林中去,因为我头脑里有一团火……”她表达这首诗的方式是介乎教学和祈求之间。

    他把车停在离桥比较远的地方,以便不妨碍他摄影的构图。他从车座后面小小的空间拿出一双胶皮靴,坐在车的踏板上解开皮靴的带子换上。把一只有两根带子的背包背在双肩,三脚架的皮带挂在左肩,右手拎着一只背包,通过陡峭的河岸向水边走去。

    要用技巧把桥放在某一角度以便在构图上突出来,同时要收进一角小溪而避开桥入口处墙上那些乱刻的字。桥后面的电话线也是个问题,但是通过精心确定框架也可以处理好。

    他把装好柯达彩卷的尼康相机拿出来装在三脚架上,拧紧螺丝钉。相机装着24毫米镜头,他换上他最喜欢的105毫米镜头。东方已显出灰朦朦的光线,他开始试验他的构图,把三脚架向左移二英尺,调整了陷入溪边烂泥中的那只脚,把相机带子绕在左腕上,这是他在水边照相时经常做的,因为由于三脚架倒在水里而损失的相机太多了。

    红光出现,天空渐渐亮起来。把相机向下拉六英寸,调整三脚架的腿。还不对。再往左移一英尺,再调整架腿。把相机在架顶放平,镜头调整到5/8。估计一下原野的深度,通过高焦距的技术把它放到最大限度。把拉线套紧在扳机上。现在太阳百分之四十在地平线上面,桥上的旧漆变成一种暖红色,这正是他所要的。

    从左胸口袋中拿出光谱仪,对到1/8。需要曝光一秒钟,不过柯达胶卷能坚持到这一极限。从取景器望过去。“那桥入口处挂着什么鬼东西?”他叽咕着。“一片纸。昨天并不在那儿呀。”

    扶稳三脚架,跑上岸去,身后的阳光迅速追上来。那张纸整整齐齐的别在桥上。把它撕下来连大头针一起放进背心口袋里。赶紧跑到岸边,下去,走到相机后面,太阳已升起百分之六十。跑得气喘吁吁,再拍一次,重复两次以便留底。没有风,草纹丝不动。为保险起见,照了三两秒的三张一秒半的。

    把镜头调到1/16,整个程序再重复一遍。把三脚架和相机拿到小溪当中去,安置好,印上脚印的淤泥向后移去。这段连续镜头再完整地拍一遍。装一卷新的柯达彩卷,换镜头,把24毫米的装上,把105毫米的放进口袋,涉水而上,离桥近些,调整。对好,核对光线,拍三张照,再照几张备用作为保险。

    把相机竖起来,重新构图,再拍,同样的场景,依次拍摄。他的动作没有一点不灵便之处,一切都是那么娴熟,每个动作都有道理,意外情况都得到效率的专业化的处理,不落痕迹。

    上得岸来,背着器材穿桥,同太阳赛跑。现在进入紧张阶段。抓出已经装好感光速度更快的胶卷的相机,把两架相机都套在脖子上,爬上桥后的树。树皮扎破了手臂-“去他妈的!”继续爬。现在高高在上,从一个角度望见桥,小溪上正闪着阳光。用特写仪把桥顶单独划出,然后是桥的背阴影面。就在水边读仪器的指数,把相机架好,拍九张照片,再拍备份照,把相机放在塞在树桠杈之间的背心上,换相机,换感光速度更快的胶卷,又照了十几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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