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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三言两语就把电话打完,因为我很怕电话刚打到一半,我父母就撞了进来。不过他们并没有撞进来。安多里尼先生非常和气。他说我要是高兴,可以马上就去。我揣摩我大概把他和他妻子都吵醒了,因为他们过了好半天才来接电话。他第一句话就问我出了什么事没有,我回答说没有。我说我倒是给潘西开除了。我觉得还是告诉他好。我说后,他只说了声“我的天”。他这人很有幽默感。他跟我说我要是愿意,可以马上就去。
安多里尼先生可以说是我这辈子有过的最好老师。他很年轻,比我哥哥DB大不了多少,你可以跟他一起开玩笑,却不致于失去对他的尊敬。我前面说过的那个叫詹姆士•凯瑟尔的孩子从窗口跳出来以后,最后就是他把孩子抱起来的。老安多里尼先生摸了摸他的脉搏,随后脱掉自己的大衣盖在詹姆士•凯瑟尔身上,把他一直抱到校医室。他甚至都不在乎自己的大衣上染满了血。
我回到DB房里的时候,发现老菲芘已经把收音机开了,正播送舞曲。她把声音开得很低,免得被女佣人听见。你真该看见她当时的样子。她直挺挺地坐在床中央,在被褥外面,像印度的修行僧那样盘着双腿。她正在欣赏音乐。我见了真把她爱煞。
“喂,”我说。“你想跳舞吗?”她还是个很小很小的毛孩子的时候,我就教会了她跳舞什么的。
她是个了不起的舞蹈家。我是说我只教了她一些基本动作。她主要靠自学。舞要真正跳得好,光靠人教可不成。
“你穿着鞋呢,”她说。
“我可以脱掉。来吧。”
她简直是从床上跳下来的,然后她等着我把鞋子脱掉,我们就一起跳了会儿舞。她的舞跳得真是好极了。我不喜欢人们跟小孩子一块儿跳舞,因为十有九次那样子总是十分难看。我是说,在外面的餐厅里你总看见那么个老家伙带着自己的小孩子在舞池里跳舞。他们总是牛头不对马嘴,老攥住孩子背上的衣服一个劲儿往上拉,那孩子呢,简直他妈的不会跳舞,所以那样子真是难看极了,可我从来不带菲芘或别的孩子在公共场所跳舞。我们只是在家里跳着玩儿。不过话说回来,她毕竟与别的孩子不同,因为她会跳舞。不管你怎么跳她都跟得上。
我是说位只要把她搂得紧紧的,那样一来不管你的腿比她长多少,也就不碍事了。她会紧跟着你。你可以转身,可以跳些粗俗的花步,甚至还可以跳会儿摇摆舞,她始终紧跟着你。你甚至还可以跳探戈呢,老天爷。
我们跳了约莫四个曲子。在每个曲子的间歇时间,她的样子好笑得要命。她摆好了跳舞的姿势。
她甚至连话都不说。你得跟她一起摆好姿势等乐队再一次开始演奏。我见了差点儿笑死。可你还不准笑哩。
嗯,我们跳了约莫四个曲子,随后我把收音机关了。老菲芘一下跳回床上,钻进了被窝。“我进步了些,是不是?”她问我。
“怎么进步的?”我说。我又挨着她在床上坐下了。我有点儿喘不过气来。我抽烟抽得他妈的太凶了,呼吸短得要命。她却连气都没喘一下。
“你摸摸我的额角看,”她突然说。
“干吗?”
“摸摸看。光是摸一摸。”
我摸了一下,却什么也没感觉到。
“是不是烧得厉害?”她说。
“不,你觉得烧吗?”
“是的——是我有意搞出来的。再摸摸看。”
我又摸了一下,仍没感觉到什么,可我说:“这回好了,我觉得有点儿烧了。”我可不愿意她产生他妈的自卑感。
她点点头。“我可以搞得烧到比体温表还高。”
“体温表。谁说的?”
“是爱丽丝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