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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震惊华北的北疃毒杀惨案(1942.5.27)
0具,李家坟倒下尸体70具,李家街倒下尸体250余具,村东北冯香云、王之恒家之井台上有尸体90多具,李洛敏家院子里被刺死29人。朱根德家土井里被砍掉头颅的有16人。

    死难者有的双拳紧握,怒目而视;伏卧者两脚踿地,双手刨起一堆泥土;有的满面怒容,肠胃露于腹外;有的血肉模糊死在血泊之中。朱根德家院子里,一青年被日寇用辘辘将其头颅砸烂,脑浆迸流。青年妇女李朱儿赤身露体坐于墙角,两腿分开头部倒向胸前而死。本村宋洛先新娶儿媳王白女,年20岁,跪伏于阎贵福之门口死去。李洛信被烧得焦头烂额,又被投到井中。

    还有一部分人一钻出洞口,就被绑押到李家街路西的李洛敏家里去,交给袖上戴红布的鬼子。这就是当时所谓杀人不眨眼的“红部”,一天的工夫抓来几十人,日本鬼子把这些老百姓集中在两间小屋里,门关的紧紧的。这些老百姓在那间小屋里挤的喘不过气来,有的发烧,将自己的衣服脱光,有的喘息不止,鼻涕眼泪并流,日本鬼子一口水也不给人们喝。其中有一十因中毒过重,神经错乱,口渴难忍,便推开小门,跪在院子里大声喊叫:“渴死人了,给点水喝吧!”房上站岗的鬼了,立即用三八枪将其击毙。这样一夜之间就死去了12人。

    找到村北洞口的人们,挣扎着往外爬,但日本侵略军早已堵在这里,并烧起了大火。年轻人爬得快,受火伤轻,但爬出后,有的被日本法西斯刺杀或枪杀,有的被扔到火里烧死,有的被敌人用铁丝穿着锁骨,绑在树上,用火烧死。十几位老人、妇女、小孩爬出洞口,已是奄奄一息,敌人把他们一个个扔到王尚志家的水井里,水井变成了血肉井。被刺死者又经乱刀分尸,血肉模糊,难以辨认。被烧的只剩乌黑的人肉骨架,根本分不清是谁。被投到井里的,因天气炎热,人们一、两天后去打捞时,尸体已经腐烂,不得已,只得将井填埋。1946年春,挖开这眼井时,控出10个头颅,从头发和头颅的大小形状看,证明其中有一个是小孩。

    5月27日下午,从洞内爬出的农民王文雪满身泥土,流着眼泪鼻涕一歪一斜地被日军押到朱根德家的南屋里。这时,屋里已有三、四十人,这些人同王文雪一样,都是中毒后从洞内爬出来的。后来,又有些人被日本鬼于接连不断地押送到这里。到天黑时,一共捕来了七、八十人。敌人在门外站着岗,看守着这些无辜的人们。由于中毒过重,敌人又不给水喝,一夜工夫就死去了16人。

    28日早饭后,日军把这些无辜百姓赶到来根德家的大院里,他们端着上着刺刀的枪,紧紧包围着人们。翻译官对人们说:“……谁换上军装就能活命,不换死了死了的有……”。接着又一个一个人地问,人们置之不理。翻译官见人们不说换,也不说不换,便喝令道:“愿穿军装的留在西院,不愿换军装的到东院里去!”接着,鬼子每拉过一个老百姓,翻译官就问:“你穿军装吗?”有的回答“不穿”,有的说“穿”。说穿的留在西院了,回答不穿的16个人,被押到东院去了。

    到东院之后,王文雪看见本材的许根柱、许福山已被敌人枪毙在山药井旁。接着有个日军提来一桶水,将洋刀在水里蘸了蘸,把刘玉章拉到井旁,让其跪下,一刀将头砍下,把尸体踢下井去。接着又拉过四个人,按跪在山药井旁,一一砍头。当日军去砍第三个人时,王文雪冷不防从东西院界墙缺口处跳到西院,跑到正在换军装的人群里,换上了军装,才免遭砍杀。

    下午,日军将换上军装的老百姓充作俘虏的“八路”,押到定县城(在去定县城的路上,又挑死14名走不动者)。从定县用汽车拉到石门劳工训练所。后来又把他们运到抚顺千金寨煤矿,充当劳工。

    敌人走后,朱根德家山药井中发现15具尸体,其中有两个是枪杀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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