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魏书四 三少帝纪第四
,见魏略游说传。
辛卯,大论淮南之功,封爵行赏各有差。
秋八月甲戌,以骠骑将军王昶为司空。丙寅,诏曰:“夫养老兴教,三代所以树风化垂不朽也,必有三老、五更以崇至敬,乞言纳诲,着在惇史,然后六合承流,下观而化。宜妙简德行,以充其选。关内侯王祥,履仁秉义,雅志淳固。关内侯郑小同,温恭孝友,帅礼不忒。
其以祥为三老,小同为五更。”车驾亲率髃司,躬行古礼焉。[一]
注[一]汉晋春秋曰:帝乞言于祥,祥对曰:“昔者明王礼乐既备,加之以忠诚,忠诚之发,形于言行。夫大人者,行动乎天地;天且弗违,况于人乎?”祥事别见吕虔传。小同,郑玄孙也。玄别传曰:“玄有子,为孔融吏,举孝廉。融之被围,往赴,为贼所害。有遗腹子,以丁卯日生;而玄以丁卯岁生,故名曰小同。”魏名臣奏载太尉华歆表曰:“臣闻励俗宣化,莫先于表善,班禄□爵,莫美于显能,是以楚人思子文之治,复命其胤,汉室嘉江公之德,用显其世。伏见故汉大司农北海郑玄,当时之学,名冠华夏,为世儒宗。文皇帝旌录先贤,拜玄适孙小同以为郎中,长假在家。小同年踰三十,少有令质,学综六经,行着乡邑。海、岱之人莫不嘉其自然,美其气量。夡其所履,有质直不渝之性,然而恪恭静默,色养其亲,不治可见之美,不竞人间之名,斯诚清时所宜式□,前后明诏所斟酌而求也。臣老病委顿,无益视听,谨具以闻。”魏氏春秋曰:小同诣司马文王,文王有密疏,未之屏也。如厕还,谓之曰:“卿见吾疏乎?”对曰:“否。”文王犹疑而鸩之,卒。郑玄注文王世子曰“三老、五更各一人,皆年老更事致仕者也”。注乐记曰“皆老人更知三德五事者也”。蔡邕明堂论云:
“更”应作“叟”。叟,长老之称,字与“更”相似,书者遂误以为“更”。“嫂”字“女”傍“叟”,今亦以为“更”,以此验知应为“叟”也。臣松之以为邕谓“更”为“叟”,诚为有似,而诸儒莫之从,未知孰是。
是岁,青龙、黄龙仍见顿丘、冠军、阳夏县界井中。
四年春正月,黄龙二,见宁陵县界井中。[一]夏六月,司空王昶薨。秋七月,陈留王峻薨。
冬十月丙寅,分新城郡,复置上庸郡。十一月癸卯,车骑将军孙壹为婢所杀。
注[一]汉晋春秋曰:是时龙仍见,咸以为吉祥。帝曰:“龙者,君德也。上不在天,下不在田,而数屈于井,非嘉兆也。”仍作潜龙之诗以自讽,司马文王见而恶之。
五年春正月朔,日有蚀之。夏四月,诏有司率遵前命,复进大将军司马文王位为相国,封晋公,加九锡。
五月己丑,高贵乡公卒,年二十。[一]皇太后令曰:“吾以不德,遭家不造,昔援立东海王子髦,以为明帝嗣,见其好书疏文章,冀可成济,而情性暴戾,日月滋甚。吾数呵责,遂更忿恚,造作丑逆不道之言以诬谤吾,遂隔绝两宫。其所言道,不可忍听,非天地所覆载。吾即密有令语大将军,不可以奉宗庙,恐颠覆社稷,死无面目以见先帝。大将军以其尚幼,谓当改心为善,殷勤执据。而此儿忿戾,所行益甚,举弩遥射吾宫,祝当令中吾项,箭亲堕吾前。吾语大将军,不可不废之,前后数十。此儿具闻,自知罪重,便图为弒逆,赂遗吾左右人,令因吾服药,密因酖毒,重相设计。事已觉露,直欲因际会举兵入西宫杀吾,出取大将军,呼侍中王沉、散骑常侍王业、[二]尚书王经,出怀中黄素诏示之,言今日便当施行。吾之危殆,过于累卵。吾老寡,岂复多惜余命邪?但伤先帝遗意不遂,社稷颠覆为痛耳。赖宗庙之灵,沉、业即驰语大将军,得先严警,而此儿便将左右出云龙门,雷战鼓,躬自拔刃,与左右杂韂共入兵陈间,为前锋所害。此儿既行悖逆不道,而又自陷大祸,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