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个格力“打架风波”
用事实和能力说话,格力的欣欣向荣证明国有企业一样可以搞得风生水起。未来充满各类变数,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与挑战,商标归属成了打造格力品牌路上的一场恶战。
2005年11月4、5日,格力电器突然发布公开声明,称部分公司在媒体刊登的专题报道中,借用“格力电器”和“格力空调”的品牌和良好形象来宣传自己及产品,严重误导了广大投资者和消费者,是一种对格力电器品牌的侵权行为。格力电器声明中所称的部分公司不是别人,正是与其同属格力集团下属企业的珠海格力小家电有限公司(简称“格力小家电”)。格力电器的这则“突发”声明让格力集团及下属企业措手不及。为澄清市场误解,格力集团也赶紧刊登广告,明确指出“格力”品牌归集团所有,格力集团下属企业包括格力小家电均得到格力集团的商标授权,有权使用“格力”商标。但格力电器并未缩手,又迅速在媒体刊登了格力集团将所持格力电器股权全部质押等可能对格力集团构成不良影响的信息公告。很快格力电器和格力小家电的品牌之争的“暗斗”变成了上市公司和控股股东的“内讧”,甚至演变成媒体所说的“父子之争”。事实上,早在三年前,格力电器就和控股股东格力集团展开了旷日持久的商标之争。外人说起格力,一般人只会想到格力空调的生产者,即上市公司格力电器。长期以来,在格力集团的全力支持下,格力电器作为格力集团旗下唯一的上市公司,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各种优势,迅速发展成为空调领域数一数二的知名企业,并把格力空调发展成为全国驰名商标。也正是因为格力电器对格力集团和格力品牌的特殊贡献,其在集团中的地位一直如日中天,其主导作用在一些方面甚至已凌驾于集团之上。财务、人事、经营上的独立,使格力电器成为格力集团下的一个“独立王国”,格力集团已无法掌控。而在“专业化”和“多元化”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上的严重分歧,导致格力电器与格力集团在发展道路上渐行渐远,最终终于发展成为直接和公开的对抗关系。格力电器在资产上隶属于珠海市国有企业集团格力集团,这是一家带有强烈行政特色的国有企业集团。格力集团的前身珠海特区经济发展总公司成立于1985年,受珠海市政府授权经营,作为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主体,肩负着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使命。
2003年,格力集团总产值为151亿元,占珠海全市工业总产值的七分之一。形成了以工业为主体,商贸、房地产为两翼的产业格局,旗下拥有两个驰名商标:格力空调和罗西尼钟表。用格力集团的观点来看,格力电器的诞生和发展与集团的支持是分不开的,没有集团就没有格力空调的走红全国。在20世纪90年代前期,集团为了支持格力电器的发展,不惜停掉一些项目,集中资金力搞空调项目。
1996年,又是在集团公司的多方努力和积极奔走下,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正式上市,从此迎来了大发展的时期。上市后,格力集团掌握着格力电器的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拥有格力品牌、重大决策及人事任免权。格力电器作为格力集团的支柱和旗舰企业,多年来形成了有别于集团的管理模式和独特文化,且厚积了雄厚的人脉和资金实力。据格力集团2002年数据显示:集团220亿元工业总产值中,210亿元是由格力电器贡献的,这个数字也占了整个珠海市当年产值的半壁江山。
2003年,格力电器已成为珠海最大的支柱性工业企业,当年其工业总产值占珠海市工业总产值的1/3,吸纳就业万余人;在竞争激烈的中国空调行业连续9年保持销售冠军,当年销售空调516万台,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
“格力”商标是对格力电器的生产经营具有重大意义的无形资产,格力商标是1991年由格力电器创立的,至今“格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