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连抢救再抢救,不到一个小时,就死了。
一场官司就打了起来。孙秋明家属告汪有志气死了孙秋明,汪有志则反告孙秋明吞了他们共同创造的十万元奖金。
受理他们案子的法官马文同,人很老实本分,是乡镇法庭里调上来的,还被评为县里的“十佳法官”。经过他反复调查取证,最后判定:孙秋明虽然接电话听了汪有志的气话,诱发了他的心脏病,但孙秋明的死亡最终还是因为有病造成的。如果孙秋明身体好好的,别说汪有志骂他一句“黑眼珠见不了白银子,”“被窝里放屁独吞”,就是骂他十句,他也不会死的,甚至会与他对骂。汪有志所负的责任是,用辱骂的语言进行说理,这是完全不对的,并且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应当承担一部分民事责任。所以,法庭判汪有志犯有侵犯他人名誉的违法行为,应公开向死者进行道歉,并处以一万元的罚金。致于孙秋明领奖金的事,汪有志则作为另案进行了起诉,马文同判定二人各得一半。这样,汪有志很是满意,他觉得,虽然自己赔了孙秋明一万块钱,也是很合算的。因为孙秋明毕竟死了,出了人命的事,一万块钱就了结了,这是再便宜不过的事了。道歉也是应该的,人家被你气死了,还能连声“对不起”都不说吗?所以,汪有志不光口头上对孙秋明进行道谦,还写了一封道歉信。孙秋明的家属开始是不服的,要上诉。马法官说:“你还有啥不服的呢?老孙得的是心脏病,那就如一只熟透了的柿子,说什么时候从树上落下来就什么时候从树上落下来。好在是汪有志一激,老孙就发病了,这样就可以让汪有志也负一部分责任,罚他一万元,还让他向你们赔礼道歉。否则,若是因为你们自己与他生气或其他什么原因造成今天这种后果,那可就不是今天这个样子了。我这里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老孙在试验壮阳回春酒时,是自己亲自试验的,那么大的年龄,天天喝这春酒,喝了又去做房事,虽说对性功能无防碍,可对心脏特别象他这样有严重冠心病的人,谁能说没有潜下隐患呢?汪有志因为没有拿到奖金,说了两句气话,却替你们承担了责任,真亏的还是汪有志呢!这一解释,孙家也就没有气了,官司就算结了。
处理了这桩案件,马文同忽然觉得咽东西有点不畅顺,开始没有感觉到啥,也没有把它当回事,就依然上班下班。那天回家吃饭,老伴给他煮了几个山芋,他吃起山芋也如同吃石块一般困难,老伴问他怎么了?他却答不出来,这才不得不上医院作检查。切片化验下来,老伴泪水一串一串地往下掉,原来,马文同患了食道癌,且已到晚期。
马文同很快地住了院,并转到上海做了手术。据说手术非常地成功,保守的说法也可以延长五年寿命。因为马文同办案从不收礼,又比较公正,还善于做思想工作,在法律很难解决问题的情况下,他又善于协调,把案子办得双方都能接受,所以,他在老百姓中的口碑很好,当他从上海回来时,很多人都去迎接他。
汪有志得知这条消息,也跟着去了。自那次判决生效后,汪有志便得到了五万元的奖金,扣掉罚款,还有四万。他分给了邓未来和蔡平各一万五,自己留了一万。他想,若不是马文同办案得力,他哪里能得到这一万块钱呢?那当儿,他要请马文同吃饭,马文同却生病了。现在听说他从上海出了院,大家都要去看他,他也就跟着去了。
马文同从上海接回来就直接往县医院里转,为了迎接他,凡是去看望他的都准备了鲜花什么的,排着队,乘坐由法院组织的依维克前去看望他。
汪有志手里提着一盒营养保健品,依次排着队上那依维克。就在这时,忽喇喇来了一阵人群,他们大都是乡镇里派来的代表,因为马文同是十佳法官,县里作了安排,要各乡镇都派代表去迎接他,这样好给他一个安慰,同时也让人们感觉到英雄人物总是能受到人们尊敬和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