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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审谷寿夫
    对“南京大屠杀”另一名主犯谷寿夫的审判是在南京进行的。

    1947年2月6日是谷寿夫案件公开审判的日子。这天,南京励志社礼堂门前戒备森严,道路两旁站着头戴钢盔、荷枪实弹的宪兵。礼堂大门的楼坎上,高挂着“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的巨大横幅。从礼堂里拉出来有线广播的大喇叭,吸引了成千上万前来旁听的群众,许多人席地坐在软绵绵的草地上,激动、兴奋地议论着,等待着即将到来的历史性时刻。

    审判大厅里坐满了黑压压的人群,下午2时,法官们出庭坐定。台中端坐着审判长石美瑜,他脸色威严,气度非凡。他的右边坐着审判官宋书同,谷寿夫一案的承方法官叶在增坐在石美瑜左边,英俊的脸孔透着严厉,清秀的眉宇凝着冷气。法官李元庆、葛召棠则分坐在两头。

    开庭以后,审判长石美瑜大声传唤:“带被告!”

    随着威严的喊声,谷寿夫被宪兵押着穿过人群让开的通道,走进了法庭。大厅里所有的人都把眼光投射过去。

    只见谷寿夫身穿黄军服,外着灰呢大衣,手提黄皮包走了进来。他身材矮胖,体格结实,嘴上蓄着八字胡子,脸色阴沉地来到了法官面前。谷寿夫走上被告席以后,直挺挺地立着,接着朝审判台上的法官们恭敬地鞠了一躬,随之低下头去,装作若有所思的样子。

    石美瑜对被告进行例行问话以后,宣布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检察官陈光虞神情严肃地站了起来,以悲愤的语调大声宣读起诉书。这是南京人民充满血泪的控诉,这是中华民族义正词严的声讨。起诉书以确凿的事实,详细陈述了谷寿夫率领侵华日军于1937年12月13日至21日,大肆屠杀南京人民的种种罪行。读毕,由日文通译又念了一遍给谷寿夫听。旁听席上,静得没有一丝声响,只有记者们不时按动快门,弧光闪闪,耀人眼目。

    宣读完毕,审判长大声讯问被告:“谷寿夫,你对起诉书中所列罪状是否认罪?”

    谷寿夫沉着地说:“无罪!”说着马上从皮包里拿出早在拘留所里就准备好了的辩护词,滔滔地讲了起来。他说自己尽管历任军界职务,但从未参与国策之研究和决定,本人一向认为中日乃兄弟之邦,力主中日亲善。最后,他竟矢口否认说:“本人两次率兵来华,均系奉天皇之命向中国作战,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此乃常识中事。至于说我率领部下屠杀南京人民,则是绝对没有的事。”

    听众席上一片哗然,不时响起愤怒的斥骂声。法官们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继续审问,然而狡猾的谷寿夫一再抵赖,他甚至给自己涂脂抹粉说:“我的部队乃日军精锐,军纪极严,部属皆是有文化教养的军人,我可以保证他们不会有烧、杀、淫、掠之事。”

    听到刽子手一再地狡猾抵赖,旁听席上响起一片叫骂声。那些大屠杀中的幸存者,那些死难者的家属,一个个愤怒至极,恨不得立刻扑上去,将这个狡猾、顽固的恶魔撕成碎片。法庭里气氛相当紧张,愤怒的叫骂声使外面的扩音器响成一片轰鸣。审判长赶紧摇铃示意听众安静,然而愤怒的狂涛久久才平息下来。

    审判长随之拍案厉声道:“传证人!”

    听着战犯一再地狡辩抵赖,早就想冲上前去的证人一个个气得咬牙切齿,旁听席上站起了黑压压一片人,他们都争着要上前去,当着法官的面,哭诉心里的悲愤和痛苦。石美瑜用手捺了捺,示意大家先坐下,一个一个来。

    最先控诉日军暴行的是家住江东门的刘世海,刘世海说:“日军攻打南京的时候,我是国军第五军士兵,部队在雨花台被打散以后,我跑到下关想过江又找不到船,我们50来个弟兄只好又来到江东门,计划抄近路去芜湖。我们一路走一路看,见路上到处都是尸体,有一根电线杆上倒挂着七八个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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